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单价
数量
小计
1
街道综合整治辅助服务项目
作业人员
工作日
210
1300
273000
2
电镐
台班
300
50
15000
3
氧割设备
4
切割设备
5
焊机
40
12000
6
发电机
400
20000
7
汽油打草机
750
37500
8
20吨吊车
2250
10
22500
9
30吨吊车
2650
26500
转运车辆2.5吨
1450
70
101500
11
转运车辆5吨
1600
112000
12
应急车辆
800
47
37600
13
挖掘机(斗容量1m?及1m?以上)
14
挖掘机(斗容量1m?及1m?以下)
1650
16500
15
小3吨铲车
20
33000
16
5吨铲车
17
叉车
1550
15500
18
洒水车
1280
100
128000
19
拖车
1750
35000
2.5吨环卫车
车/次
520
90
46800
21
5吨环卫车
620
62000
22
平板拖车运输机械设备费
600
23
260
26000
24
围挡
元/天/平方
2.8
10000
28000
25
脚手架
2000
16000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方坪街道范围内)。
每两个月10号前考核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上两月费用。
1、数字化城管案卷、“12345”热线投诉、110投诉处置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人员、设备应当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安排至少一名案卷处置专员,负责审核所有的案卷处置工作。
(2)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要求在1小时内到达案卷现场,并按数字化案卷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处理完毕,同时不能返工。处置结果、标准需要达到平台的结案标准。
(3)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在接到“12345”热线投诉、城管110的分配工作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就问题进行处理,同时不能返工。处置结果、标准需要达到平台的结案标准。
2、广告招牌拆除、拆违控违整治
(1)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组织人员对采购人所确定的违规门店招牌拆除、立面广告拆除、大型楼顶广告拆除、户外广告招牌拆除、小区违法建筑物、违章设置的灯箱等进行清理、拆除及收运。
(2)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在1日内协同城管工作人员及城管执法中队一起拆除。
3、市容整治
(1)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安装维护服务及道路交通整治。
(2)各类井盖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措施,不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应在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2日内解决;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应在1小时内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3)地锁和隔离墩、护栏: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对采购人所确定的地锁和隔离墩、护栏的拆除及收运。
(4)道路破损类: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维修,小规模修补的在5小时内解决,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应在2日内解决。
(5)各类立杆类: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不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一般应在12小时内解决,需采取施工性措施的2天内解决,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应在1小时内采取临时应急措施;
(6)整治行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配合采购人对占用人行道、盲道、行车道乱停、乱放、乱靠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整治。对开放式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影响居民通行的共享单车及绿化带内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搭摊棚、堆物等进行清理整治;对沿街占用人行道开展洗车、维修、电焊加工等作业的进行清理整治。
(7)行道树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查,迅速组织人员处理;
(8)草地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查,迅速组织人员对缺失的草皮进行补种,并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确保草皮成活且草地的整齐美观,不得有因维护与管理不力而导致草皮枯死等现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9)花灌木、乔木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勘查,迅速组织人员对缺失的花灌木、乔木进行补种,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确保成活,不得出现因养护与管理不力而导致树木主干折枝、冻伤、倾倒、枯死及病虫害等现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10)上级重要检查考核、领导巡查、重大节会市容秩序整治类: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无条件配合街道完成相关任务。
4、蓝天保卫战工作及环境整治
(1)按相关规定对辖区范围内的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楼栋区域(不含已交市政的道路)、空隙地块、项目拆迁地块等黄土裸露地块进行覆网抑尘及撒种草籽。
(2)按相关规定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期间安排人员对浏阳河区域进行巡查,对违规露天焚烧后的余烬尾迹进行清理。
(3)按相关规定在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其间,对辖区范围内的受破坏区域进行清场修复等工作。
5、服务要求
1、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的方式招标,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应当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如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在拆除作业时如有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投标人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
4、投标人必须按照标的清单中的每项分项进行报价,总价为各分项价格之和,且所报单价不能超过公布的单价上限值,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人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发生交通、劳动安全等一切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应确保投入的相关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行,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及相关善后事宜,均由投标人负责。设备的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或驾驶证,需将证件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7、投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服从采购方的监督、管理、指导,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若因投标人不遵守规定或管理不善给采购人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投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
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