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itcc-zj24ct0101020(重)
预算金额249.39万元
招标联系人章工0571-8785623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淼15757131979
中标公司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249.3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4年便携式应急移动通信设备集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按照【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4年便携式应急移动通信设备集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CITCC-ZJ24CT0101020(重))】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招标结果如下:
(一)中标人情况

序号

中标人

中标人数量

1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个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4年便携式应急移动通信设备集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4年便携式应急移动通信设备集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ITCC-ZJ24CT0101020(重)】),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3套Ka便携应急现场通信系统、4套Ku频段卫星便携站系统、1套运载无人机等设备】,具体设备配置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模块名称

单套设备详细配置

详细设备清单

单位

数量

1

Ka便携应急现场通信系统


3

Ka频段卫星便携站

Ka频段便携卫星天线


1

2

Ka 频段收发一体化机


1

3

调制解调器


1

4

其他配件


1

5

4K慢直播布控球

4K慢直播布控球主机


1

6

配件


1

7

便携式通信基站(FDD LTE制式)

便携式通信基站(FDD LTE制式)主设备


1

8

配件


1

9

便携锂电源

便携锂电源


1

10

Ku频段卫星便携站系统


4

Ku频段卫星便携站

Ku频段卫星便携站主设备


1

11

配件


1

12

4K慢直播布控球

4K慢直播布控球主机


1

13

配件


1

14

便携式通信基站(FDD LTE制式)

便携式通信基站(FDD LTE制式)主设备


1

15

配件


1

16

便携锂电源

便携锂电源


1

17

船载动中通


1

船载动中通

船载动中通天线


1

18

运载无人机


1

无人机主机

标准主机套装


1

19

配件

空吊系统套件


1

20

备用电池


1

21

备用遥控


1

22

图传模块


1

23

D-RTK2


1

24

充电管家


1

25

单兵无源外骨骼


3

单兵无源外骨骼

单兵无源外骨骼主设备


1

26

配件


1

27

四足机器人


1

四足机器人

四足机器人主部件


1

28

配件


1

交货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2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1)Ka 频段便携卫星天线、Ku 频段卫星便携站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2)便携式通信基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有效授权。
2.1.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样品且样品测试合格。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Ka 频段便携卫星天线、Ku 频段卫星便携站、便携式通信基站)须具备有效的进网许可证或进网试用批文。
2.3.3投标产品(Ka 频段收发一体化机、Ku 频段卫星便携站(KU BUC 功率放大器)、便携式通信基站)须具备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3.4投标产品所属品牌的卫星便携站系统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累计销售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3.5投标产品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
(1)Ka频段卫星便携站系统满足中国卫通Ka系统的入网要求,并完成设备在中国卫通Ka系统注册入网,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2)Ku频段卫星便携站系统满足亚太卫星公司Ku系统的入网要求,并完成设备在亚太卫星公司Ku系统注册入网,投标人须提供亚太卫星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3)Ku频段卫星便携站须提供亚太卫星公司60G流量套餐/年/套,服务期一年。 流量费用含在便携站报价中。
(4)Ka便携式卫星天线:等效口径: 不小于0.5米。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Ku频段卫星便携站主设备:等效口径: 不小于0.6米。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递交至【杭州市天目山路142号浙江长线大楼机动通信部】。
6.2检测相关费用:【0元】。
7.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将军路32号】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15号楼2层

邮 编:【310040】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章工】

联 系 人:【张淼、童晨越、柯玲丽、李哲、张泽、苑晓东】

电 话:【0571-87856237】

电 话:15757131979(张淼)、13758100727(童晨越)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angmiao.zgtj@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www.bdebid.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15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4年便携式应急移动通信设备集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4年便携式应急移动通信设备集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CITCC-ZJ24CT0101020(重))】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1) 单位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 投标报价:【2,493,9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总价)】
(3)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5)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10月22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投标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淼】,【1575713197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盛工】,【0571-878563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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