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塔县鼎新灌区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招标公告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金塔县鼎新灌区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金塔县鼎新灌区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公告开始时间: 2023-08-17 15:0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08-18 16: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3-08-18 16:00:01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8-18 18: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酒泉聚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公告内容
金塔县鼎新灌区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金塔县黑河灌区水利水保所对“金塔县鼎新灌区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以邀请方式进行阳光采购,确定了甘肃海拓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甘肃润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华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3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JC-2023-004号
二、招标内容:
开展金塔县鼎新灌区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工程建成运行前,组织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成果文件的审查,公示验收意见及报告,整理上报验收资料等工作。
上述所有工作均需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成果文件需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中标方需要承担并配合完成成果文件的审查事宜,承担审查费用(包括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场地费等)。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招标控制价:¥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元整)。
五、服务周期:待工程完工后,乙方于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取得报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需包含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以投标报名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在阳光采购平台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6时00分。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8时00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塔县黑河灌区水利水保所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18009379798
2023年8月17日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金塔县鼎新灌区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公告开始时间: 2023-08-17 15:00:00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08-18 16: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3-08-18 16:00:01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8-18 18:0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酒泉聚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金塔县鼎新灌区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JQJC-2023-004号 | 服务 | 20000.00 |
公告内容
金塔县鼎新灌区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168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金塔县黑河灌区水利水保所对“金塔县鼎新灌区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以邀请方式进行阳光采购,确定了甘肃海拓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甘肃润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华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3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QJC-2023-004号
二、招标内容:
开展金塔县鼎新灌区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的编制,工程建成运行前,组织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成果文件的审查,公示验收意见及报告,整理上报验收资料等工作。
上述所有工作均需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成果文件需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中标方需要承担并配合完成成果文件的审查事宜,承担审查费用(包括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场地费等)。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招标控制价:¥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元整)。
五、服务周期:待工程完工后,乙方于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取得报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需包含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以投标报名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在阳光采购平台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6时00分。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8时00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塔县黑河灌区水利水保所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18009379798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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