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婺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婺州之心”工程代建-住宅楼及酒店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概况及范围
1、本项目包括住宅楼及酒店项目代建,建安工程概算约11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建筑高度:30米≤住宅建筑高度≤60米,酒店建筑高度≤100米,绿地率:≥20% ,住宅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278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7000平方米,具体已实际内容为准。
2、代建范围:负责除征地拆迁、招标代理、监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项目施工外的一切代建工作内容。全过程代建的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述:
全过程代建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述:
2.1前期管理:办理前期阶段涉及的一切手续(除征地拆迁及已完成的前期工作)。
2.2实施工程建设管理
(1)全过程代建:包括设计单位管理、施工单位管理、组织实施对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装修(含设备房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景观绿化、小区内室外市政道路、综合管线(含雨污水、给水、电力、电信、华数、联通及移动等管线施工)、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电梯、标志标线、永久性用电(包含红线外开闭所至小区电力工程间的建设内容)、气体灭火、燃气工程、配电工程、围墙、大门(门卫岗亭)、建筑景观照明及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大门、场地平整等)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的建设实施过程管控等,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等进行实施建设管理;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
(2)编制年度资金计划、每月投资进度、下月用款计划上报甲方。
(3)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及土方测量、分户检测、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 检测(包含雨污水管道)、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及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以及红线内专业配套(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燃气工程、数字电视、网络、电力工程、给水工程、一户一表等)工程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3、后期管理
⑴ 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
⑵ 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档案馆工作。
⑶ 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并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⑷ 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配合销售单位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协助完成工程决算审计等工作。
⑸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在完成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直至保修责任期结束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负责联系、协调处理保修、返修事宜,并承担保修费用,并及时妥善处理好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各类纠纷与投诉。
⑹ 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
4、代建服务期:全过程代建,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
5、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3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在编专职从事技术、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少于7人,具体项目配备人员详见下表。
工程规模 | 总配备人数 | 其中专业管理人员 |
总建筑面积约150000平方米 | ≥ 10 | ≥ 6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后期项目实施时根据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人员,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2)熟悉有关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及行业情况,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
2.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5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6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7承诺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未存在控股或直接管理关系。
2.8承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所承揽的代建工程未发生过亡人安全事故和较大质量事故。
2.9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符合上述第2.4、2.5、2.6、2.7、2.8条要求的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费转至支付宝账户13868925090,备注单位简称+项目名称简称+手机号。
3.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3.3报名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128号7楼)
3.4 采用邮件报名的,请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jzzjh2023@163.com。
3.5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
(4)需提供符合第2.4、2.5、2.6、2.7、2.8条要求的承诺书
(5)报名表(公告附件区下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 日14时30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4.2.1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 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128号7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人)递交完标书,完成投标签到并加入钉钉直播群(钉钉群号:27690041405)后,可离开开标会现场;
4.2.2邮寄方式:以快递(EMS或顺丰)方式递交,须在2023年 11 月 10 日11时前(以到件时间为准)送达,逾期送达或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相关责任投标人自负。
投标文件收件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128号7楼、收件单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曹女士、联系电话:0579-82863399;快递面单上①不得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快递面单及快递外包封均不得体现),②须注明工程名称,③须注明寄件人钉钉号,寄件人须为投标单位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金婺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东路898号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128号7楼
安云小镇11楼 联系人:曹工
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863399
联系电话:0579-82022513 邮政编码:321000
邮政编码:321000
附件信息:
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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