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17wz240031-2
预算金额4975.2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一批待拆除关停2X135MW机组系统设备(再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17WZ240031-2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4-23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5-2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元)
1 一批待拆除关停2X135MW机组系统设备 1 45766730.00
合计 45766730.00
存放地 徐州垞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现状

本次转让标的实际种类、数量和现状以现场查看和实际交割为准。

一、关于对标的物的特别说明:本次标的物不包括下列资产:1、(1)220KV垞赵4921线路1面南瑞继保PCS-931型线路保护装置柜,1面北京四方CSC-103型线路保护装置柜;(2)220KV垞赵4922线路1面南瑞继保PCS-931型线路保护装置柜,1面北京四方CSC-103型线路保护装置柜;(3)电厂综合泵房内设备、管道、控制柜及控制柜至各设备间电缆;(4)雨水泵站内雨水泵、管道、控制柜及控制柜及泵间电缆。2、厂区内现正使用的生活用水管道以及办公正在使用的设施、设备、管道等。3、本次标的为生产设备不包含建筑物、构筑物。

二、受让方拆除标的时应现场核对标的物,具体还包括悬空的、地埋的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即地沟里的电缆、变电设施、高低压电路、线路、管路等)。

三、受让方在进场拆除设备时,应严格遵守与转让方签订的《资产交易安全环保管理协议》、《资产转让合同》、《资产移交确认书》等以及经过转让方、当地相关部门备案后的《施工方案》的规定。

四、处置资产为已关停机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完整性及品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品质、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转让方对所有标的的全部描述(包括展示时向各竞买人提供的电子文档等资料中关于标的名称、规格、数量、现状等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所有标的均以展示时的实物为准,在标的展示结束后,转让方将对可封闭的场所粘贴封条,待受让方付清履约保证金和首次价款后到现场拆封,不再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清点。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45766730.00
评估基准日 2023-05-22
评估机构 徐州兴彭资产评估事务所
转让底价(元) 49752397.10(含13%增值税)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徐州垞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136390917D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三、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四、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转运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标的物拆除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并将拆除合同和/或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七、成交后,转让方将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注销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视为完全认可挂牌公告要求的交易条件等全部内容,并应当在成交后按照挂牌公告以及江苏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要求履行后续义务。

八、处置资产为已关停机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完整性及品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品质、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九、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合同及技术协议、安全协议全部内容履约完毕,罚款扣除完毕,无遗留问题,无息退还保证金剩余金额,不足部分,另行交纳。

十、处置资产为关停机组固定资产,转让方按照有关税法规定为受让方开具正式发票。

十一、受让方须将拆除区域进行封闭围挡,并对拆除区域内不属于拆除范围的设备、房屋建筑、构筑物等进行防护,确保其在拆除过程中不受损坏。拆除处置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围挡受让方自行回收。如受让方施工超出拆除范围,私自拆除或损坏不属于拆除范围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房屋建筑、构筑物等),受让方应按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并扣除等额保证金,转让方将依法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

十二、拆除区域与在用、在建区域交叉,拆除前必须与转让方完成确认后方可施工。厂区各资产设备的拆除,对可能出现的安全环保风险进行预防预控,不得影响其他区域正常生产、不得影响储能项目建设。

十三、本次转让标的不包括土地、容量指标、建筑物及构筑物。

十四、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出具书面的《承诺函》。

十五、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涉及环保、安全、现场施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协议和细则,待成交后交易双方自行签署,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时间内,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并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500万元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十六、全部转让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500万元支付完毕后,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实物资产现场移交,并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完成标的实物现场移交后,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丢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十七、如有采用拆除爆破的建(构)筑物,受让方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十八、危险废物处置,受让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负责办理安全、环保、园林、城管、交通、公安等政府行政部门的相关手续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将危险废物处置并清运出厂。

十九、受让方负责承担拆除区域土壤污染第三方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受让方负责土壤修复承担相关费用。

二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由受让方负责完成转让标的拆除及外运,并承担一切费用与风险,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国境内注册的内资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因本次转让标的涉及50 米以上建筑物拆除及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拆除,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同时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有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无重大安全事故、环保、消防相关处罚记录、从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和经营异常信息记录。须具有至公告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内拆除100MW以上电力机组设施的项目业绩至少一宗,并提供合同证明,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四)不接受自然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借用资质或委托资质。

(五)本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施工方案、计划: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由受让方出具《施工方案》到转让方及当地相关部门备案,并得到转让方或当地政府许可后进厂施工。拆除工程涉及的拆除时间由受让方编制施工计划,并经转让方同意后执行。

二、施工责任:

(1)转让方收到全部款项后并审核通过施工方案后方允许受让方进场施工,受让方应对施工方案的合法合规性及安全性负全责,转让方的审核不代表免除受让方的相应责任。如因该方案原因导致其他第三人或转让方损失的,受让方应付全部责任;

(2)施工期间遵守转让方公司管理制度,文明、安全施工。若在施工期间受让方出现火灾事故、环保事故、人身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及造成的财产损失所有责任归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若出现影响卖方其他设备正常运转或直接导致转让方其他损失的情况发生,一切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三、施工费用: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须按照经出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如需转让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周转场地及行车设备等,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提出申请、签订合同并另行支付相应费用给转让方。

四、施工制度:受让方同意严格执行转让方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进出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标准》、《安全管理办法》、《现场施工管理细则》等现有制度以及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资产交易安全环保管理协议》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法律法规。

五、危废处理:受让方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合法处理,处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渣、废油、废液等。

六、验收标准:受让方应完成全部转让标的的施工、运输及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并达到以下验收标准:

(1)全部拆除完毕是指企业厂区内地上物和管道等全部拆除,危险物品、土地污染物及地上废物全部清理完毕;

(2)施工后的转让标的及所有垃圾外运并合法处理,裸露地面采用防尘网覆盖, 满足政府环保管理要求。

七、运输车辆:货运进厂车辆需符合当地交管部门、环保部门规定车辆。

八、提货由受让方自提,并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拆除、装卸及清运,由此产生的运费、拆卸费、人力费等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袁世昌 15365415982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二)转让方不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行踏勘现场,期间必须由转让方陪同。踏勘后意向受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转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在完成本条上述工作后,执《现场踏勘确认函》方能参与报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参与资格。

(三)现场勘察时需要同时提供本公司的建筑施工企业法人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提供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和危废处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现场勘察及报名时意向方提供单位必须一致。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4-23 17:00:00至2024-05-22 17:00:00
报名手续 一、交易方式:竞价转让。

二、竞价资格申请:竞买人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自身行为。

三、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所提供的所有材料须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并加盖公章。所涉资质证书及许可仅接受意向受让方自身资质,非意向受让方主体以及资质借用的,为无效材料,报名无效):

(一)营业执照;

(二)转让方盖章的《现场勘查确认函》、《现场踏勘承诺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有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网站查询截图;

(七)至少一宗三年内拆除100MW以上电力机组设施的项目合同;

(八)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缴纳:金额5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5-2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报名资质未通过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于项目竞价成交后与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一并无息退还,不做提前退还,意向方自行承担资金占用周期内所导致的流动性、利息风险。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涉及环保、安全、现场施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协议和细则,待成交后交易双方自行签署;

(三)《资产转让合同》及相关其他协议条款生效后,受让方须及时付清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合同履约保证金、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四、处置方式:

(一)意向受让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经转让方申请,交易所有权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

(二)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中披露的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收取https://www.jscq.com.cn/uiFramework/js/pdfjs/web/viewer.html?file=/jscq/attachDir/2023/10/2023101917585934574.pdf。
附件下载

《现场踏勘承诺书》.docx

《现场踏勘确认函》.docx

收购承诺函.docx

资产转让合同.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朱女士
咨询电话 025-83163360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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