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浙江长兴县2023-2025年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09-2-29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工0572-686820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华能浙江长兴县2023-2025年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2-299)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浙江长兴县2023-2025年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建设规模暂定20兆瓦,分为若干个独立项目实施,招标人不保证本标段协议有效期内最终实施总容量不足或超出暂估总容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长兴县。
2.2 规    模: 浙江省长兴县虹星桥镇、洪桥镇、夹浦镇以及其他长兴县可开发区域居民屋顶光伏项目,合计20MW(暂估),最终以实际建成规模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浙江长兴县2023-2025年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框架协议采购标段。
2.4 施工地点: 浙江省长兴县。
2.5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日起两年。在协议有效期终止日前,已签订具体合同的项目属本标段,合同履约有效期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2.6 招标范围:
(1)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全部前期手续办理、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 申报方案、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竣工图编制等;
(3)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等(含备品备件、组件和逆变器设备采购、运输、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等);
(4)工程施工:包括土建、安装(含屋顶加固或房屋换瓦(如有))、施工协调(包括与建筑物业主和供电部门的协调以及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等;
(5)调试并网:包括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配合等;
(6)工程验收:包括消缺、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接入各项手续办理等。
(7)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开发协议/租赁协议的签订等;
(8)技术服务及培训。
2.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签订协议后5天内完成不低于500户农户(每户容量原则上不低于6kW)签约,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因农户屋顶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前期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全部前期手续办理、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 申报方案、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竣工图编制等
(3)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逆变器、支架、汇流箱(如涉及)、并网柜、电缆、云系统在线监控、接地网、接地极、电弧故障断路器、反孤岛装置、屋面防水材料、加固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辅材的采购;投标人所提供具备双主站功能的光伏逆变器数据采集器(数据棒)因数据采集、云平台使用(含平台租赁和接口调用费用)、数据流量消耗、涉网电量采集等产生的费用,在质保期间 ,均由投标人承担,包含在本次招标总价中,质保期外由运维单位承担;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另外需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4)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彩钢瓦、标识标牌(符合华能集团VI标识设计要求)、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5)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道路障碍物清除、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消防、截排水、挡护、屋顶防水处理、彩钢瓦施工、屋顶加固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直至并网发电。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6)完成项目质量监督配合、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档案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7)光伏发电系统性能检测、设备监造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做好配合工作。
(8)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包含在本标段中。
(9)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汇总、报送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接入招标人既有集控中心,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符合网络安全、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
(10)全权负责协调农户屋顶确户工作,全权负责所有对外协调工作。包括不限于屋顶障碍物清除;与村民、村、乡(镇)政府、建筑物业主方的协调,配合招标方与安装光伏用户签订合作开发协议,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及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等手续办理,协助项目开发、开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手续费用。
(11)负责项目前期、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一切项目资料收集归档等。
(12)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的协议中的单块组件租金价格:不超出40元/块/年,租金不含在本标段报价中。超出该租金标准的由投标人承担。
(13)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光伏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拟任设总须具有高级职称,自2018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须体现负责人姓名),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09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浙江长兴县2023-2025年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框架协议采购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吕山乡杨吴村
联 系 人:朱工 (商务)、 葛工(技术)
电    话:0572-6868202,0572-6868786
电子邮件:162078621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504
电子邮件:jb_meng@ch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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