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监护类仪器意向公开(/)(第1包)
金额
95.2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2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监护类仪器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单位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的一批医疗设备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监护类仪器采购项目
监护类仪器共计34台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95.24
2023.11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本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三、需求明细及技术商务参数详见附件。
四、意向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0日。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单位,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材料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李工、于工。
联系电话:0314-5980686
联系地址:河北省承德市。
邮    箱:ygkcg123@163.com
七、其他说明
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目前仅为意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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