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幼儿园教学综合楼设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7.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pc-dl-20221027
预算金额47.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9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幼儿园教学综合楼设计费
品目

采购单位 抚松县第二实验小学
行政区域 抚松县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28日 00: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11月0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第二开标室(新大厅)
预算金额 ¥475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暂无
项目联系电话 暂无
采购单位 抚松县第二实验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抚松县松江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暂无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鹏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A1栋0668幢0101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9-6210004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幼儿园教学综合楼设计费采购。

幼儿园教学综合楼设计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bsggzyjy.cbs.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LPC-DL-20221027

1.2 项目名称:幼儿园教学综合楼设计费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1.4 预算金额:47.5000万元

1.5 最高投标限价:47.5000万元

1.6 采购需求:幼儿园教学综合楼设计费采购

1.7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经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决定,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谈判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bsggzyjy.cbs.gov.cn/)

方式:网上下载获取

售价:0元

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5.1 时间:2022年11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政务大厅五楼【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侧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bsggzyjy.cbs.gov.cn/)上发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松县第二实验小学

地 址:抚松县松江河镇

联系方式:1366439836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鹏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泰顺花园小区A1栋0668幢010103号

联系方式:0439-621000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439-6210004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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