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83]bw[gk]2018001
预算金额1397.0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德明13509366918
公告正文
建瓯市城区公厕市场化运行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783]BW[GK]2018001 作者:建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02-14 15:31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建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乙方佳好佳(福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83]BW[GK]2018001建瓯市城区公厕市场化运行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 8 国内 1746356.887 13970855.096 佳好佳(福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佳好佳(福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13970855.1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玖拾柒万零捌佰伍拾伍元壹角(¥13970855.1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

4.3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市区公厕:公厕42座(详见附件1),实行清洗,擦洗为主,全日保洁,实际公厕的数量以交接时的公厕数量为准。每座公厕要配专职人员管理,人员不能少于42人,乙方必须保证落实省政府文件中提出的环卫工人的各项福利待遇,并建立工资增长机制: 5.2工资、津贴 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5%;岗位津贴标准不低于5-10元/人日;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工资构成要有规范;岗位、高温津贴应足额发放(高温津贴=5个月*200元=1000元/人)。环卫工人工资不能低于承包前工资(即:应发工资、基本工资、环卫津贴、五险、加班、职务)。 5.3劳动保障社会保险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雇主责任险、意外险;超过定额规定工作量,要依法落实加班工资或安排轮休;超过定额工作时间内,要依法落实加班工资或安排轮休;在招标承包合同环卫作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工资,相关福利待遇和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应予以保障。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公式=人员基本工资/21.75*3*11天 5.4工作条件:公厕保洁员配备专用服饰。 5.5风险保障机制:公厕保洁员必须办理工伤保险以及补充工伤保险的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一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设立环卫职工求助资金。 5.6公厕保洁要求:公厕开放时间全天候,每年必须清掏化粪池一次,保证无堵塞; (1)保洁作业的要求及标准(详见附件2、3): ①检查公厕的便器、冲水、洗手、照明、通风、排污等设施设备完好;检查厕所应配置的服务用品,开启水电设备,保证正常使用。清除设施设备、服务台、地面等浮灰;男小便池内投放去味球。 ②公厕开放期间的保洁作业以跟踪保洁为主,每小时至少保洁一次,应做到:见脏就扫、见脏就拖、见脏就擦,做到“四勤”:勤冲、勤刷、勤擦、勤换。特别是大规模高峰使用时段结束后应及时进行保洁清理,做到人走蹲位清(包括挡板、地面、蹲便器、尿斗)、洗手台无积水、镜面无水迹、洗手盆无积垢、地面整洁。及时清除纸篓内废弃物;及时补充厕所应配置的服务用品,确保供应。对便器、便池进行保洁时,应设置标有“正在保洁”等提示语的提示牌。 ③公厕关门后的保洁作业以冲洗为主,主要将公厕内所有设施清洗干净,为第二天的开放做好准备。24小时开放的公厕应在深夜人流量少时冲洗。 ④ 清扫公厕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区,保持整体整洁。 ⑤按照公厕开放时间实行保洁,随脏随保,做到清洁卫生、整洁有序。 ⑥屋顶墙壁、门窗、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管理间、洗手(盆)池、墩布池、挂衣钩、标牌、灯具等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无积尿、积水、杂物。 ⑦残疾人专用坐便器、扶手等洁净卫生,无障碍通道畅通。 ⑧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防蝇、防蚊和防臭措施。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 ⑨公厕周边卫生责任区环境干净整洁、秩序整齐,无乱搭乱建、乱晾乱晒、乱堆杂物等现象。 ⑩公厕的卫生保洁控制指标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具体做到:“十无、八净、四通、两完好”, “十无”即:无纸片烟蒂、无垃圾污物、无尿碱粪迹、无蝇蛆蛛网、无乱写乱画、无污渍水锈、无粪便满溢、无痰迹积灰、无乱放杂物、无恶臭异味;“八净”即:地面净、门窗净、墙壁净、蹲位净、便槽净、隔板净、设备净、厕所周围洁净;“四通”即:水通、电通、排粪便管道通、无障碍通道通;“两完好”即:建筑物完好、设施设备完好。 (2)公厕文明服务: ①公厕屋顶、墙壁、门窗、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管理间、水龙头、洗手(盆)池、挂衣钩、灯具、无障碍设施等各种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保证使用。地面潮湿时,应铺设防滑垫,设置国家规定的防滑标志。 ②应设置规范、醒目、统一的公厕导向标志。在公厕醒目位置设置公厕基本图形和中英文符号标志,公布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等。 ③公厕的排污管道、化粪池、截粪池(井)应当封闭并及时疏通、清掏。作业中不得有泄漏、遗撒。清掏出的废弃物应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排放,不得乱排乱倒。 ④维修设施时,应有明显标识提示如厕人员,并做好维修记录。公厕停止使用,应张贴停用通知,明确停用时间、原因,并采取设置活动厕所或指明就近厕所位置等措施。 ⑤公厕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可采用巡回方式。要及时维修,保证公厕的正常使用。乱涂乱画、破损修复后,应与原体色泽一致,与整体协调。公厕设备设施维修材料要与原有品牌型号一致。 ⑥公厕内部设施损坏修复时间:48小时内。若本市没有需要更换的品牌,需要外购,维修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星期。 5.7突击加班,碰到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的国家、省、市大检查,上级领导视查,召开党代会、人大、政协等市里的大会,要按业主要求,义务开展突击和加班。 5.8为便于管理要求,中标企业在市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且各个公厕要建设互联网环卫公厕平台,并与城市公厕云平台联网。实行互联网+环卫公厕市场化管理,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动态管控和综合管理系统,环卫公厕市场化平台必须与政府数字化城管系统、公安、交警及智慧建瓯等相关平台进行对接,有效提高政府、业主、市民监管公厕作业状况力度。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收期次说明:按合同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根据招标文件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缴纳合同总金额1.25%,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拾柒万肆仟陆佰叁拾伍元陆角捌分(¥174635.68)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8年,从2019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在承包期间乙方年累计3次月考评在75分以下的或年累计扣款额达到或超中标年价10%的,甲方有权劝退或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0.2.违反承诺:乙方签订合同三十天内,需按合同约定将承包使用的吸污车等配备到位;若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劝退或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 同。 10.3.中标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乙方擅自将所承包的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分包给他人,甲方有权劝退或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没收履约金,并由乙方赔偿业务的经济损失。 10.4.特殊情况变化:由于政策的变化或甲方上级政府与乙方之外的其他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对乙方车辆按8年折价方式作价,接收未到报废期的吸污车和设施,妥善交接,做好善后工作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合同执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设立全资子公司(佳好佳(建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运营的一切事务,承担相关权责并负担款项收支事宜;乙方对全资子公司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与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建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乙方: 佳好佳(福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建瓯市西大街45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8楼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陈德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8006093626 联系方法: 1350936691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江支行
账号: 账号: 12254000000090042


签订地点:建瓯市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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