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学富镇园垛及三永村问题地块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所153051070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50616680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学富镇园垛及三永村问题地块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学富镇园垛及三永村问题地块整改工程
3.2工程地点:盐都区学富镇
3.3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29万元
3.4招标内容:学富镇园垛及三永村问题地块整改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3.5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3.6质量要求:合格。
3.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8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3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月份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失信行为按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4.6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6.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6.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6.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五、报名须知: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八、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学富镇社区教育中心(原老政府楼)三楼大会议室
九、招标文件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十、投标应知:
10.1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学富镇人民政府的各类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学富镇人民政府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10.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6个月内不得参加学富镇人民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10.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原件的)视为无诚信投标,除一律作废标外,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如累计有两次,记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再参加学富镇人民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52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学富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开户银行:盐城农商行学富支行;账号:320902050124100000015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汇或保函等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且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试行)》 (苏信用办[2021]17 号)评定为 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 (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开标前,投标人将纸质转账回单或银行交款凭据、保函或第三方信用报告等相关凭证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若因招标人账户填写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成功入账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十一、本公告同时发布于: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网:http://yandu.yancheng.gov.cn/col/col3374/index.html 
附件:学富镇园垛及三永村问题地块整改工程.zip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学富镇人民政府
联 系人:蒋所
联系电话:15305107017
 
代理单位: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061668067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瞰都公馆10号楼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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