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京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心血管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京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亳州心血管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237610,传真:0558-5117005
地址:亳州市环保局
邮编:233600
项目名称:亳州心血管病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亳州经开区老君大道以东,香蒲路以南
建设单位:安徽京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亳州经开区老君大道以东,香蒲路以南,莲花路以北,文星路以西,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9234平方米,主要建设行政楼、门诊住院综合楼、后勤楼以及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医院总体规模拟设置299床。购置医疗设备及工器具、生活及办公设施等,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道路及场地、绿化、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扬尘的环境管理。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采取勤洒水、选择合理的装卸方式等措施,尽量减少运输扬尘污染。生产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噪声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
(二)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及特殊性废水,上述污水中的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接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亳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进入涡河,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三)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及污泥等。其中: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经收集后交由亳州永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预处理后单独收集贮存于危废贮存处,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四)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和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间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至生物滤池吸附处理,处理效率可达80%以上,经处理后的恶臭气体通过不低于5m高的排气筒低空排放,经大气预测软件预测可知,落地浓度无超标点,可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致楼顶排放,外排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限值。
(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污水处理站使用次氯酸钠,需做好其运输、存储、取用、保管等工作,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若发生环境污染或扰民现象,以及环境投诉、举报,必须采取整改措施,消除环境影响。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时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书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亳卫[2018]13号)、亳州市经开区投资促进局备案表(项目代码:2017-341660-83-03-033364)
2018年2月9日
亳州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