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大怡山青年创新创业中心1F更换两块玻璃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玻璃及其制品/玻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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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福州怡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2月22日 20:45 |
开标时间 | 2022年02月28日 14:30 | ||
预算金额 | ¥0.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63037998 | ||
采购单位 | 福州怡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青年创新创业中心4楼管委会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先生138590899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静0591-63037998 | ||
附件: | |||
附件1 | 询价公告附件2.22.docx | ||
附件2 | 询价公告2.22.docx |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怡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大怡山青年创新创业中心1F更换两块玻璃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大怡山青年创新创业中心1F更换两块玻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LQ20220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
项目联系电话:0591-630379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怡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青年创新创业中心4楼管委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先生138590899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静0591-6303799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大怡山青年创新创业中心1F更换两块玻璃采购项目
二、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8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名称:福大怡山青年创新创业中心1F更换两块玻璃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LQ20220024
3、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1 | 福大怡山青年创新创业中心1F更换两块玻璃采购项目 | 2片 | 详见附件 | 8000 |
4、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供应商应以包括货物、服务、工程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货物(施工)成本、施工费用、税金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5、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
报价文件接收人: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静0591-63037998)
报价文件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制作报价文件(方案及报价单等相关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有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所有文件材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密封提交,文件袋封面上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可不提供此件。
(3)供应商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4)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及其所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的经营活动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7、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勘察,如有需要,供应商可自行前往或与招标人联系相关事宜,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成交人确定方式:询价小组将分别对通过审查的各合格供应商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全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最低评标价的供应商推荐为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人;最低评标价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推荐成交候选人。
9、项目代理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10、其他:
(1)供应商须保障招标人在使用该项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皆与招标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2)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友好协商。
(3)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无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11、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电子信箱409347308@qq.com。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8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