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科创路(灵峰路—富源路)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 B3206810359000664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科创路(灵峰路—富源路)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810359000664001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科创路(灵峰路—富源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启东市科创路(灵峰路—富源路)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页右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
方登录”,插入 CA 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科创路(灵峰路—富源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科创路(灵峰路—富源路)
2.1.2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约900万元。
2.1.3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2月
2.1.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启东市科创路(灵峰路—富源路),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近2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4日9时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4日9时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 (苏建招办[2022] 2 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 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56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63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4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林洋路南路500号 |
地址: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办公区3楼 |
联系人:林哲文 |
联系人:陆庆燕 |
电话:0513-69961104 |
电话:13584720066 |
招标人: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代理人: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2024年6月13日
施工图.rar
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