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综合执法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中贸广场15号楼2单元2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16 10: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D2020-0303
2、项目名称:临潼综合执法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25,68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临潼综合执法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1公斤, 采购预算: 625,680.00元, 项目概况: 1.蔬菜、水果、肉类、豆制品、米面油、干货等,2.甲醇燃料,3.餐饮服务、4.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和管理等。,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食堂食材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1-20 00:00:00 至 2021-11-1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说明: (1).企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保障资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10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中贸广场15号楼2单元21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16 10: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中贸广场15号楼2单元2102室21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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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曲江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杜陵邑南路6号
联系人:西安曲江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办
电话:029-6866031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倩
电 话:13679121809
传 真:1367912180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正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稍门中贸广场15号楼2单元21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中正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2020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