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的质疑答复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gzc2024-c1-40046-gxza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宏树0775-468245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雅0775-426101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的质疑答复函

2024年07月26日 10: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贵港市覃塘区东龙中心卫生院
行政区域覃塘区公告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0:30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雅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61019
采购单位贵港市覃塘区东龙中心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宏树0775-4682450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德宝花城S-3幢2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庞雅0775-4261019
附件:
附件1关于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的质疑答复函.pdf

  广西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覃塘区东龙中心卫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

项目编号:GGZC2024-C1-40046-GXZ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雅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610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覃塘区东龙中心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宏树0775-46824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雅0775-4261019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德宝花城S-3幢2号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山东江小珠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2024年725日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编号:GGZC2024-C1-40046-GXZA中标结果有关问题的质疑函,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即刻将该质疑函报采购单位,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贵公司质疑函中所提出质疑事项1“中标供应商未按规范完整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违规使用大型企业产品”的答复: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同时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而且根据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并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投标企业的类型,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

中标供应商认为其属于中小企业,并且已经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但是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并非中小企业。因此,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未给予该中标供应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另外质疑供应商未提供任何材料证明中标供应商不属于中小微企业。

故本项质疑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质疑事项1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有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2024年7月26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详情请看附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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