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建市40周年主题花坛氛围布置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sxzb(pt)2023013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0594-25945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莆田市建市40周年主题花坛氛围布置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拟采购莆田市建市40周年主题花坛氛围布置有关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莆田市建市40周年主题花坛氛围布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XZB(PT)2023013 预算总价:300000元 询价货物一览表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地点:市政府北广场 (二)布展时间:自成交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响应人的花坛布置安排计划表经与采购人确认后需严格执行,如未按节点时间完成,从货款里扣除相应面积的植株数量。主题花坛立体造型等其他辅材按照方案面积折算成植株数量扣除。 花坛布置安排计划表(参考)
(三)项目内容及进度要求 1、主题花坛(1个)。 2、花坛需夜景灯光氛围布置,亮化,标语广告字等。 3、成交单位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善设计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 4、响应人需结合现场情况进行布置,以达到最佳效果。 5、撤展时,由响应人将植物及辅材撤离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四)其他要求 1、人员配备要求 1.1、管理人员:每个花坛至少1人。 1.2、布展、施工人员:按照在规定期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3、养管、看护、维修作业人员:至少2人。每天在岗、在位,统一着装,标识明显。 2、主题花坛要求 2.1、主题明确,内容新颖,造型优美,体量及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布展花卉生长健壮,株型完美,叶型正、叶色清新、叶片舒展、无脱叶,无病虫害、无药害。 2.2、草花:100株/㎡,占场面积至少达要求。所用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草花品种10种,用量不少于30%。其他自行安排,以达到最佳效果。 2.3、辅材要求:含现场制作造型铁件,园林配件,园艺资材;植物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大型植物8种,其他由响应人按照效果自行决定品种、数量。
3养护管理 3.1、养护:草花缺株、死株及时补植或更换,保证开花量>70%,保证景观效果。如未按要求整改到位,从货款里扣除相应的植株数量。 3.2、养护期不少于31天,具体撤展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响应人须无条件服从。 4、其他 4.1、活动期间现场安全保卫、防损、防丢等责任由成交单位负责。 4.2、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由响应人自理。 二、商务条件: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前完成。 3、交货条件:按询价公告及响应文件要求完成。 4、是否邀请响应人验收:是。 5、验收方式:按现场清点实际数量*草花综合单价。 6、付款条件:本批采购货物服务的付款条件为响应人按询价公告要求在2023年9月25日前布置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结算总价的50%支付,余额在撤展并递交增值税发票等材料后15天内付清。 7、履约保证金:响应人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双方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其他未了事宜),采购人收到响应人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退还。 8、响应人需按合同包进行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公告的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响应人应按询价公告要求完成货物供应、采购、设计、布置及安装、施工及养护、更换直至撤展的全部项目的供应、实施。响应人应按照询价公告要求无条件供货实施。响应人须自行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10、本项目设计限额(即合同包1结算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为30万元。草花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询价货物一览表,数量按实计取。该综合单价含草花、设计费、搭建结构费用、辅材费用。响应人须提供分项报价表,列明单株价格。 11、询价公告要求的材料费、养护费、草花更换、人工费、运输费、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等。响应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该综合单价报价作为结算单价。如结算总价超过30万元,超出部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2、时间要求:成交后需按时间节点完成要求,①3日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②方案确认后立即进场布置;③2023年9月25日前完成布置并对外开放。 三、成交方式:评分法 专家组将按专家评分部分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被推荐为响应人。 注:若得分相同的,价格低者成交;若得分与报价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专家评分部分 满分为100分
四、应提交的材料(格式见附件): 1、单位授权书 ①响应人(自然人除外):若响应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响应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响应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响应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响应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响应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园林绿化或花卉或苗木等类的企业或个体户。 3、响应人须为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内苗木供应商。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相关法律法规中应具备的条件 响应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6、评分项目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 五、递交响应文件要求: 1、纸质文件:投递人根据采购内容及要求,以及评分项目要求和报价等材料一同密封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五份,需在闭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递交单位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递交公司全称等信息。 2、电子文档:需将提供的纸质材料形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一式二份,储存介质要求为U盘,并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文件一同密封递交。 3、投递方式:将密封的纸质文件在材料递交时间内直接送达至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投递地址及联系方式:
六、材料递交时间: 2023 年9月2日上午9:00 至 2023 年9月8日上午12:00(周末、节假日除外)。投递文件应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时间以接收人签收为准),迟到的文件及邮寄递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七、评标时间和地点 1、评标时间:2023年9月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八、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按照国家计价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具体费率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交纳,请各响应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开户名--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145030100100426505。 附件1: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upload/202309/01/202309011645502080.doc 附件2:响应文件参考格式/upload/202309/01/202309011645591660.doc 莆田市园林物业有限公司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日 2023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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