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客运段部分普速列车自制品经营权转让
金额
425.6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商人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客运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
昆明客运段部分普速列车自制品经营权转让项目
三、项目编号
KMKYDZR0001-1
四、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注:1. 经营权转让车次为:K492/1次(昆明—连云港东)、K232/1次(昆明—厦门北)、K1206/5次(昆明—深圳东)三对普速列车(车次及终到站因调图发生变化时以实际为准)。
本招商文件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照国家调整税率执行,不含税价不变。中商价含中商人取得列车自制品经营权的费用、以及需由中商人承担的三对车餐车备品配送、整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缴纳中提及的“合同总价”为中商价×3年。招商文件及合同条款中“趟”表示列车从昆明至折返站一个往返。为规范列车经营行为,保证服务质量,该项目涉及的所有经营项目、销售价格必须经昆明客运段书面同意后方可经营,不得超出昆明客运段营业执照、昆明客运段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擅自增项或改动价格。每对车的年度转让费=中商价×该对车占比。以招商底价为准,每对车分劈底价和占比如下。
五、招商期限和结算方式
1.招商期限:3年(36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分别以三对车实际开行趟数乘于趟转让费,据实结算转让费给招商人。
六、招商方式及时间
1.招商方式:本项目由招商人按规定组织公开招商,采用设有招商底价的综合评估法。
2.竞商时间:2024年6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竞商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缴资本在2000万元及以上(以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2.竞商人须具有良好信誉:
(1)竞商人2020年至今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即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网中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
(2)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或个人(个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未被列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商家黑名单;
(4)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竞商资格,竞商人需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竞商人与招商人存在到期债务未结清的不得参加竞商,在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赁费用、水电费、销售收入提成等合同中约定应交纳费用的行为)。
3.竞商人有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竞商人在2020年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无因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自然人投标。
八、报名、资质审核和竞商保证金交纳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上午9:00至2024年6月12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竞商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注册报名(网址:https://zs.95306.cn)。
3.资质审核:
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均加盖公章)。
特别申明:报名资格初审只作为参与资格的审核,不作为通过招商资格审查和招商评审的依据。
4.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按“四、招商项目基本情况”表格中对应的金额交纳。请于2024年6月18日24:00前汇到昆明客运段,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不能参加招商。
5.竞商人一旦正式报名参加本项目竞商,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对上述三对普速列车自制品、商品经营权转让项目已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
九、竞商文件的递交
竞商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南窑村321号1号楼2楼207室。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发布,招商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特别约定
1.中商主体:合同签订主体、实施主体、责任主体以及在列车上的经营主体必须是中商人,中商人必须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列车食品经营承诺书、列车食品安全责任书从事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合同期内不得转租、不得对项目分包。
2.合同签订:竞商人中商后,须于5日内与招商人联系办理《部分普速列车自制品经营权转让合同》、《部分普速列车商品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事宜,如中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招商人,视为中商人违约,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商人上报上级列入黑名单。
十二、中商人需承担的义务
中商人食品制作和销售经营业务涉及的用工、采购、供应、库房管理、站台作业、旅客服务等一系列行为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局集团公司、昆明客运段等相关规定和作业标准,符合铁路旅客列车销售、服务质量、站台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求,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资质材料。中商人(自制品)负责列车乘务餐的免费加工和工作餐的供应,乘务餐餐料由昆明客运段供应,列车长监管专料专用,切实保障转让后列车工作人员用餐质量,并按昆明局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向列车工作人员收取乘务餐、工作餐费用,列车终到昆明后及时将收取的乘务餐餐费交昆明客运段。中商人销售经营业务涉及的商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标准,经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经昆明客运段、集团公司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销售,严禁未经审核销售或擅自变更销售的商品范围,所销售商品索票索证齐全,接受各级部门监督检查。中商人必须严格按照昆明客运段限定品名的自制品、商品清单销售,销售价格和增加新品必须提报昆明客运段审核通过方可销售。为杜绝旅客列车食品安全问题,确保服务质量,中商人必须遵守昆明客运段安全、防疫、网络安全、廉政、作业标准、服务质量规范等各项规定,发生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等问题时接受考核,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10%交纳。
十三、或有变更
有关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动,招商人将用电话、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各竞商人。
十四、联系人
袁师 0871—66124185
本项目招商解释权归招商单位。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客运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
昆明客运段部分普速列车自制品经营权转让项目
三、项目编号
KMKYDZR0001-1
四、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包件号 | 招商车次 | 招商内容 | 招商底价(不含税) | 招商期限 (年) | 竞商保证金(万元) | 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 |
1 | K492/1次(昆明—连云港东)、K232/1次(昆明—厦门北)、K1206/5次(昆明—深圳东)(车次及终到站因调图发生变化时以实际为准) | 三对普速列车自制品经营(昆明客运段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范围),含列车上旅客的早中晚餐、夜宵、盒饭、上下午茶及铁路工作人员乘务餐、工作餐(乘务餐餐料由昆明客运段供应,中商人免费加工,并确保专料专用。工作餐由中商人提供。列车终到后,及时将收取的乘务餐餐费交昆明客运段) | 425.61万元/年 | 3 | 25.00 | 合同总价的10% |
注:1. 经营权转让车次为:K492/1次(昆明—连云港东)、K232/1次(昆明—厦门北)、K1206/5次(昆明—深圳东)三对普速列车(车次及终到站因调图发生变化时以实际为准)。
本招商文件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税率6%,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照国家调整税率执行,不含税价不变。中商价含中商人取得列车自制品经营权的费用、以及需由中商人承担的三对车餐车备品配送、整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缴纳中提及的“合同总价”为中商价×3年。招商文件及合同条款中“趟”表示列车从昆明至折返站一个往返。为规范列车经营行为,保证服务质量,该项目涉及的所有经营项目、销售价格必须经昆明客运段书面同意后方可经营,不得超出昆明客运段营业执照、昆明客运段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擅自增项或改动价格。每对车的年度转让费=中商价×该对车占比。以招商底价为准,每对车分劈底价和占比如下。
车 次 | 年度转让费底价(万元) | 趟转让费底价(元) | 占比 |
K492/1次(昆明—连云港东) | 161.92 | 4436 | 38.05% |
K232/1次(昆明—厦门北) | 117.23 | 3212 | 27.54% |
K1206/5次(昆明—深圳东) | 146.46 | 4013 | 34.41% |
合 计 | 425.61 | 11661 | 100% |
五、招商期限和结算方式
1.招商期限:3年(36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分别以三对车实际开行趟数乘于趟转让费,据实结算转让费给招商人。
六、招商方式及时间
1.招商方式:本项目由招商人按规定组织公开招商,采用设有招商底价的综合评估法。
2.竞商时间:2024年6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竞商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缴资本在2000万元及以上(以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2.竞商人须具有良好信誉:
(1)竞商人2020年至今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即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网中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
(2)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或个人(个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未被列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商家黑名单;
(4)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竞商资格,竞商人需按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竞商人与招商人存在到期债务未结清的不得参加竞商,在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赁费用、水电费、销售收入提成等合同中约定应交纳费用的行为)。
3.竞商人有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竞商人在2020年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无因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自然人投标。
八、报名、资质审核和竞商保证金交纳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上午9:00至2024年6月12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竞商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注册报名(网址:https://zs.95306.cn)。
3.资质审核:
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均加盖公章)。
特别申明:报名资格初审只作为参与资格的审核,不作为通过招商资格审查和招商评审的依据。
4.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按“四、招商项目基本情况”表格中对应的金额交纳。请于2024年6月18日24:00前汇到昆明客运段,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不能参加招商。
5.竞商人一旦正式报名参加本项目竞商,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对上述三对普速列车自制品、商品经营权转让项目已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
九、竞商文件的递交
竞商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南窑村321号1号楼2楼207室。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发布,招商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特别约定
1.中商主体:合同签订主体、实施主体、责任主体以及在列车上的经营主体必须是中商人,中商人必须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列车食品经营承诺书、列车食品安全责任书从事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合同期内不得转租、不得对项目分包。
2.合同签订:竞商人中商后,须于5日内与招商人联系办理《部分普速列车自制品经营权转让合同》、《部分普速列车商品经营权转让合同》签订事宜,如中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招商人,视为中商人违约,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商人上报上级列入黑名单。
十二、中商人需承担的义务
中商人食品制作和销售经营业务涉及的用工、采购、供应、库房管理、站台作业、旅客服务等一系列行为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局集团公司、昆明客运段等相关规定和作业标准,符合铁路旅客列车销售、服务质量、站台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求,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资质材料。中商人(自制品)负责列车乘务餐的免费加工和工作餐的供应,乘务餐餐料由昆明客运段供应,列车长监管专料专用,切实保障转让后列车工作人员用餐质量,并按昆明局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向列车工作人员收取乘务餐、工作餐费用,列车终到昆明后及时将收取的乘务餐餐费交昆明客运段。中商人销售经营业务涉及的商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标准,经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经昆明客运段、集团公司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销售,严禁未经审核销售或擅自变更销售的商品范围,所销售商品索票索证齐全,接受各级部门监督检查。中商人必须严格按照昆明客运段限定品名的自制品、商品清单销售,销售价格和增加新品必须提报昆明客运段审核通过方可销售。为杜绝旅客列车食品安全问题,确保服务质量,中商人必须遵守昆明客运段安全、防疫、网络安全、廉政、作业标准、服务质量规范等各项规定,发生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等问题时接受考核,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10%交纳。
十三、或有变更
有关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动,招商人将用电话、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各竞商人。
十四、联系人
袁师 0871—66124185
本项目招商解释权归招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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