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项目(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一期)和荣昌区清江镇分水社区场镇品质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086.1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0022620220601001010101
预算金额3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3-63209952
中标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2086.17万元
中标联系人左豪
公告正文
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项目(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一期)和荣昌区清江镇分水社区场镇品质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30 11: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荣昌区清江

分水社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项目(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老旧小

区综合改造一期)和荣昌区清江镇分水社区场镇品质提升工程项目

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2日)

项目标段名称

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项目(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一期)和荣昌区清江镇分水社区场镇品质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35000000.00

项目编码

50022620220601001010101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重庆市荣昌区清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320236077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3-63209952

中标候选人排序

名称

投标总报价

(元)

工期

质量

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一名

重庆旻诚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20861750.00

总工期40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含勘察)45 日历天;?施工工期:360 日历天。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满足招标人要求,保证项目运行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

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

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工程勘察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

有关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左豪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渝2502020202104210

第二名

重庆市进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重庆城行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1155700.00

周万刚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渝2502008200805851

第三名

重庆远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1314748.00

陶婧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渝2502021202200846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旻诚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市进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重庆城行工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远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重庆蜀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格评审不合格(按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A-2 投标人未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作否决投标)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符合性审查(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荣昌区清江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13320236077)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2022年6月30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2年6月30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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