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X-2021-2056
二、项目名称: 象山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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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总价:3430000(元) | 宁波云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东方商务中心3幢20号(15-15)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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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高速动态称重控制器19套、触发服务器19套、标准证据采集终端(前置机)14套、拍高清单元46套、爆闪灯46套、前端处理服务器14台、前端网络储存14台、光端机8对、刀片服务器(电子治超系统)3台、刀片服务器机框1台、存储系统2套、治超设备管理系统1套、智能云终端1台、下一代防火墙1套、综合日志审计1台、运维审计与风险控制系统1台、堡垒机1台、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装置1套及各种接口更新、软件开发等。 | 象山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海康威视、宇视、四方、安恒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1批 | 3430000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包李浦,王为淼,林楷,陈辉,陈贤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货物收费标准下浮30%,以中标价为基数向中标人分别收取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21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河东路8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9122960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7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华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传 真:0574-87057572
项目联系人(询问):田恬、陈佳妮、张霆,唐佳萍,高任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28779
质疑联系人:姜洁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287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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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象山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定稿).doc
11.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