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采购台兰河下游空台里克区域生态治理水量保障工程征占用林草湿地技术服务报告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c-66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7-676316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槽183099791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采购台兰河下游空台里克区域生态治理水量保障工程征占用林草湿地技术服务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C-66 

    项目名称: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采购台兰河下游空台里克区域生态治理水量保障工程征占用林草湿地技术服务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采购台兰河下游空台里克区域生态治理水量保障工程征占用林草湿地技术服务报告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台兰河下游空台里克区域生态治理水量保障工程征占用林草湿地技术服务报告(具体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以上
(4)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打印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2.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水韵路25号

联系方式:0997-6763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英巴扎区英巴格路18号地区气象局2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18309979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槽

电 话:18309979153











附件信息:

  • 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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