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通州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电子汽车衡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二次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俞振飞0513-865160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21
公告正文
南通市通州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电子汽车衡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二次
南通市通州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电子汽车衡采购及安装 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第二次

一、南通市通州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电子汽车衡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公司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及规模:电子汽车衡3台。

2、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及安装。

3、安装验收标准:按国家制造标准《GB/T7723-2008固定式电子衡器》和国家检定规程《JJG539-1997数字指示秤》标准执行。

4、总投资额:人民币25万元。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信用交通”网站(http://credit.mot.gov.cn)、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失信企业名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等渠道列入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受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此项不需提供;

6、投标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7、疫情期间现场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设备品牌确认表(格式见招标文件);

9、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五、招标资料的获取及费用

1、投标人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公告及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2年3月28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2022年3月2817:00前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3月28日提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环节的全部异议。异议书必须包含被异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文件)发布时间、异议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只接受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异议,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异议。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针对当次异议的授权。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异议,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就招标人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4、招标人可能在2022年3月29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24月214时00分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4月214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三楼、区政府东侧,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现金)。

十、开标时间为:2022421400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3月23-20224月214:00

十二、特别提醒:各潜在投标人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进入南通市通州区政务中心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提供苏康码、行程码、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随身携带),保证顺利到达开标现场。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高新区希望大道666

址:

南通市通州区润和大厦8

联系人:

崔为波

联系人:

俞振飞

话:

0513-68355029

话:

0513-86516066

附件: 电子汽车衡采购安装招标文件3.21.docx 电子汽车衡采购安装招标文件3.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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