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含医用氧气)年度服务商采购项目市场调研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于2023年11月2日-11月8日公开向社会征集医用气体(含医用氧气)采购项目报价,现诚挚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采购人简介: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以一院两区形式运行,柠溪院区地处于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543号,南琴院区地处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南琴路3366号,目前已开放床位数822张,其中南琴院区579张,柠溪院区243张。本项目服务期限预计三年,首次合同为期一年,当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合同续签一年。
2.采购内容:医用气体(含医用氧气)
3.技术要求
3.1送货时间要求:紧急情况时,在收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2小时内送达,一般情况应在正常工作时间≤4小时内送达,节假日应保证正常送货。
3.2所供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并达到原厂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
3.3医用液氧及医用氧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标准;其他医用气体的质量标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及规范。所有的产品质量指标必须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
3.4严禁提供假冒伪劣货物,严禁用工业气体冒充医用气体(含医用氧气)。
3.5配备的储存、中转、装卸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必须符合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储存标准。
3.6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第三方运输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具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送货人员具有供危险货物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二、提交内容
1.公司简介,本项目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医用氧生产或经营的强制性资质或许可,并提供相关资质或许可证明:(1)报名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具备如下条件: ①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 ②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③具有《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2)报名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经销商的,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根据上述(1)中①~③项所要求的相关要求,提供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材料;②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③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④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发布之日为止有关医院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产品介绍、服务及售后方案等;
5.★提供项目报价[报价中应包采购清单中所有货物的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卸至用户指定地点)、保险费用、气瓶使用费、气瓶保养费、气瓶检测费(含首次检测费)、税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其余任何费用。报名人应为采购人的气体容器及供气设备的维修及检测提供运输服务,为采购人供气设备的维修保养提供技术支持;由此产生的费用也应包含在报价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报价方式
1.采用邮件发送方式,2023年11月8日前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zhfyhqb@zhuhai.gov.cn邮箱,逾期视为无效。(要求邮件主题以“报名+公司名称+医用气体”格式报送)
2.报价表请按附件填写,要求加盖公章(另附可编辑电子版)。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6-2313863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1月2日
附件列表:
附件:报价表.xlsx
一、项目内容
1.采购人简介:珠海市妇幼保健院以一院两区形式运行,柠溪院区地处于珠海市香洲区兴业路543号,南琴院区地处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南琴路3366号,目前已开放床位数822张,其中南琴院区579张,柠溪院区243张。本项目服务期限预计三年,首次合同为期一年,当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合同续签一年。
2.采购内容:医用气体(含医用氧气)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年预估使用量 | 纯度 | 执行标准 |
1 | 液氮 | 30L | 瓶 | 361 | ≥99.999% | GB/T 8979-2008 |
2 | 专用罐液氮 | 180L | 瓶 | 30 | ≥99.999% | GB/T 8979-2008 |
3 | 高纯氩气 | 40L | 瓶 | 5 | ≥99.999% | GB/T4842-2006 |
4 | 高纯乙炔 | 40L | 瓶 | 3 | ≥99.6% | GB 6819-2004 |
5 | 高纯二氧化碳 | 40L | 瓶 | 237 | ≥99.999% | GB/T23938-2009 |
6 | 6%CO2+5%O2+N2 | 40L | 瓶 | 75 | - | - |
7 | 一氧化氮标准气 | 8L | 瓶 | 3 | - | - |
8 | 高纯氮 | 40L | 瓶 | 17 | ≥99.999% | GB/T8979-2008 |
9 | 高纯氩 | 10L | 瓶 | 4 | ≥99.999% | GB/T4842-2017 |
10 | 液氩 | 175 | 罐 | 4 | ≥99.999% | GB/T4842-2017 |
11 | 高纯氦 | 40L | 瓶 | 2 | ≥99.999% | GB/T4844-2011 |
12 | 医用氧 | 175L | 罐 | 550 | ≥99.5% | 《中国药典》(2020年版) |
13 | 医用氧 | kg | 储罐 | 102868 | ≥99.5% | 《中国药典》(2020年版) |
14 | 医用氧组架 | 组架 | 3*5 | 388 | ≥99.5% | 《中国药典》(2020年版) |
15 | 医用氧 | 40L | 瓶 | 72 | ≥99.5% | 《中国药典》(2020年版) |
16 | 医用氧 | 10L | 瓶 | 68 | ≥99.5% | 《中国药典》(2020年版) |
3.技术要求
3.1送货时间要求:紧急情况时,在收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2小时内送达,一般情况应在正常工作时间≤4小时内送达,节假日应保证正常送货。
3.2所供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并达到原厂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
3.3医用液氧及医用氧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标准;其他医用气体的质量标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及规范。所有的产品质量指标必须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
3.4严禁提供假冒伪劣货物,严禁用工业气体冒充医用气体(含医用氧气)。
3.5配备的储存、中转、装卸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必须符合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储存标准。
3.6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第三方运输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具危险货物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送货人员具有供危险货物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二、提交内容
1.公司简介,本项目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医用氧生产或经营的强制性资质或许可,并提供相关资质或许可证明:(1)报名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具备如下条件: ①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 ②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③具有《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2)报名人如为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经销商的,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根据上述(1)中①~③项所要求的相关要求,提供所投医用氧产品的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材料;②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③具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④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3.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发布之日为止有关医院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产品介绍、服务及售后方案等;
5.★提供项目报价[报价中应包采购清单中所有货物的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卸至用户指定地点)、保险费用、气瓶使用费、气瓶保养费、气瓶检测费(含首次检测费)、税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其余任何费用。报名人应为采购人的气体容器及供气设备的维修及检测提供运输服务,为采购人供气设备的维修保养提供技术支持;由此产生的费用也应包含在报价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报价方式
1.采用邮件发送方式,2023年11月8日前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zhfyhqb@zhuhai.gov.cn邮箱,逾期视为无效。(要求邮件主题以“报名+公司名称+医用气体”格式报送)
2.报价表请按附件填写,要求加盖公章(另附可编辑电子版)。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6-2313863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1月2日
附件列表:
附件:报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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