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畔阳光小区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弘瑞(招)字第10-0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晓艳18108721930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弘瑞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世超0872-22438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河畔阳光小区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2024〕弘瑞(招)字第10-05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畔阳光小区商铺公开招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招标人为大理城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畔阳光小区商铺公开招租,共计4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畔阳光小区商铺公开招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畔阳光小区商铺公开招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年 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法人均可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应如实、准确的提供 或填写报名信息,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不得将承租的标的物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等特殊行业或有 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竞租人具体经营的行业需根据标的物的现状确定,待出租方同 意后方可实施。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 章纳税,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物业费、 水电费、煤气及各种税费等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资产 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在租赁期内,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 承租的资产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6日08时00分到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大理弘瑞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楼会议室(大理市洱河北路(大关邑388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大理弘瑞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楼会议室( 大理市洱河北路(大关邑 388号)) 七、其他 河畔阳光小区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大理弘瑞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大理城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河畔阳光小区商铺公 开招租”进行竞价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大理城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河畔阳光小区商铺共计4间,标的情况如下表: (注:成交 后,承租人需根据相关规范合法、守法的进行商业经营) 序号房号地址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月租金单价 (元/m/月)起租价(元/年)年增长率竞租保证金(元)租期(计划租期)备注 1 1-102 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河北路1号河畔阳光小区1栋108.72 23.54 30711.23 3%5000 3年(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免租装修期一个月 2 1-105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河北路1号河畔阳光小区1栋55.01 40.71 26873.49 3%5000 3年 (2024年11月22日至2027年11月21日)免租装修期一个月 3 1-106 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河北路1号河畔阳光小区1栋310.6 25.68 95714.50 3%5000 3年 (2024年11月22日至2027年11月21日)免租装修期一个月 4 2-101 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河北路1号河畔阳光小区2栋 223.31 28.25 75702.09 3% 5000 3年(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免租装修期一个月 二、租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租金一年一付,租赁期内租金每年递增3%,即承租人的 中标价为第一年租金(若不满一年,则按月分摊计算租金),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 递增3%,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3%,以此类推。 三、报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法人均可 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应如实、准确的提供或填写报名信息,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报名资 料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不得将承租的标的物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等特殊行业或有 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竞租人具体经营的行业需根据标的物的现状确定,待出租方同 意后方可实施。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 章纳税,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物业费、 水电费、煤气及各种税费等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资产 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在租赁期内,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 承租的资产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 四、报名时间:2024年 10 月 16 日至2024年 10 月 22 日17:00止。 五、报名地点:大理弘瑞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市洱河北路大关邑388号) 六、展示时间:2024年 10 月 16 日至2024年 10 月 22 日17:00止。 七、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八、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对于项目有疑问的地方,均可致电招租人进行咨询,自行现 场实地勘察。(需要进行踏勘现场的个人或企业需提前与招租人联系进行预约) 九、竞租时间:2024年 10 月 25 日上午9时30分(竞价时间:以现场竞价情况为准) 十、竞租地点 大理弘瑞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楼会议室( 大理市洱河北路(大关邑 388号))。 十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招租的个人或企业在招租公告期限 内携带以下资料到大理弘瑞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市洱河北路大关邑388号)进行现 场报名: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竞租申请书、(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参与报名)。 2、(企业)竞租申请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参与报名)。 注:《竞租须知》、招租相关资料及报名资料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竞租人应缴竞租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4、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兴国支行 单位名称:大理弘瑞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53050171603600001711 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 月24日17:00前。 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公告为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 准,转账时付款人需与报名人、竞价者的名称一致,若单位进账需从基本账户转入。竞租人 竞租多个标的时须分开交纳保证金,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标的序号(房号),保证金不得交叉 替代使用。 十二、凡报名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并遵守相关规 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 租须知》等资料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招租的招租代理服务 费由承租人支付。 十三、报名人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后自行联系大理弘瑞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赵 世超0872-2243889)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给予资格确认;若资格审查不通过, 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报名资料后重新提交审核。 十四、竞价规则: 1.本次竞价采用现场竞价方式: (1)竞租起拍价为招租底价; (2)加价幅度:500元/次,也可以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 2.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里,通过现场报价(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租人 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现场工作人员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现场竞价阶段竞标人以不低于标底起租价的价格依次进行报价,直至无新的报价出现,现 场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的最终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竞得人,竞得 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最高报价者成交后如若放弃竞得人资格,第二高报 价者则成为本标的物竞得人,第二高报价者如若放弃竞得人资格,第三高报价者则成为本标 的物竞得人,以此类推本项目一个标的物或多个标的物在现场竞价后没有产生竞得人,则 需重新发布公开招租公告进行竞价招租。 十五、违约责任: 1.竞得人不能按规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招租代理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的,以及竞得人不在规 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竞租须知》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保证金及招租代理服务费不 予退还,且违约人须向委托方支付成交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 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 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招租代理服务费。再行拍 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承担违约责任。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可单方取消相应交易或解除合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 还应承担向我公司支付本次招租的招租代理服务费等相关法律责任: (1)竞租人恶意串通的; (2)竞租人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竞得人不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的。 3.本次招租代理服务费由竞得人支付,竞得人须按竞租须知的要求支付招租代理服务费,如 未按竞租须知的要求支付招租代理服务费的,应按每延迟1日应向大理弘瑞项目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支付未付招租代理服务费数额的5‰的违约金,招租代理服务费仍需支付。 4. 给委托方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5. 成交后,竞得人有违约责任的第1、2项之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自愿放弃竞得人资格及保 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竞租保证金)。 6.违约人保证金的处置: (1)若违约人已支付招租代理服务费的,保证金交由委托方处置。 (2)若违约人未支付招租代理服务费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我公司招租代理服务费,结 余部分交由委托方处置。 十六、招租信息发布方式 网站发布(招租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告张贴及大理弘瑞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其他网站 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十七、联系方式: 招租人:大理城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河北路1号河畔阳光小区 联系人:杨晓艳 联系电话:18108721930 招租代理机构:大理弘瑞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大理市洱河北路(大关邑388号) 联系电话:0872-2243889 联系人: 赵世超 邮箱:dalihongruig@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城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河北路1号河畔阳光小区 联系人:杨晓艳 电 话:181087219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弘瑞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理市洱河北路(大关邑388号) 联系人: 赵世超 电 话: 0872-2243889 电子邮件: dalihongrui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垫世招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羞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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