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ncgjh-20230524-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志勇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冰品 事业部就当阳工厂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询比价,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编号:MNCGJH-20230524-0001
二、 项目名称:当阳工厂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根据蒙牛乳业当阳工厂实际需求,需对公司会议室投影进行升级,涉及:多媒体会议显示系统、多媒体会议语音系统等。
四、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
(2)经营范围:包括LED电子显示屏、机电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工程设备安装及维护、网络工程、弱电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智能化管理系统设计、销售、安装、维护等。
(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4)本项目供应商须是一般纳税人,需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同一标段出现潜在供应商间存在相互投资、管理关系的不得投标,包括但不限于其法人代表、自然人股东、投资人、监事、董事等在不同供应商之间有相互关系的以及在工商信息变更记录中1年之内有以上相互关系的;
(6)近5年内与蒙牛乳业(当阳)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过的供应商,合作期间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安全事故、治安事件”的,不能参与本次竞价。
(7)本次询比价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须知
执行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线上采购招标流程
潜在竞谈人依据资格要求自主评估,符合条件的进行网上报名及资格验证,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网址:https://zbcg.mengniu.cn/#/home
请先阅读服务手册,平台服务支持电话为010-21362559。
或:登录蒙牛供应商关系管理平台报名
潜在竞谈人依据资格要求自主评估,符合条件的进行网上报名及资格验证,蒙牛集团供应链关系管理平台网址:https://srm.mengniu.cn/sap/bc/webdynpro/sap/zregistration
请先阅读服务手册,平台服务支持电话为4008108111.(竞谈方报名时须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上传到平台中)。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近一年开具类似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张需加盖贵公司公章(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发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
备注: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授权委托人报名,请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另外,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一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文件(开标当日要对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进行核实,查看身份证原件);
4、近  三 年(2020 年-至今)  1  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5、数据保密协议(附件3);
6、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附件1);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网址:https://zbcg.mengniu.cn/#/home
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在平台上领取价单文件参与竞价。
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争资格。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3年 6 月 27 日8:00时至 2023 年6月29日17:00时止;
2、资格预审时间: 2023年 6月 27 日至 2023 年 6 月29日;
3、询价单发放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于 2023年 6月 27 日至 2023年 6 月 29日发放询价单。
4、比价时间: 2023年 7月3日 9时;(以平台发出的询价单为准)
七、比价地点: 网上开标竞价
八、发布媒体:
推荐:
蒙牛集团电子采购招标平台(https://zbcg.mengniu.cn/#/home)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
蒙牛内部OA平台
九、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蒙牛乳业(当阳)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郑志勇         联系方式:13477163640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异议/投诉服务网址:https://zbcg.mengniu.cn/#/home                    
监 督 人: 潘宏              联系方式:18686095595  
附件:
1.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数据保密协议
       
采购方:蒙牛乳业(当阳)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
潜在竞价单位报名提供信息表
序号
潜在竞价单位名称
标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蒙牛乳业(当阳)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为               ,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会议,全权处理招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证明书有效期____年_  _月_  _日至____年_  _月    日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委托书
蒙牛乳业(当阳)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会议,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____年_  _月_  _日至____年_  _月    日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可另附页

附件3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蒙牛乳业(当阳)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1】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https://img.mengniu.com.cn/Uploads/Mn/Picture/2023/06/26/u64993a248ceb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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