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新东方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1110001030814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新东方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市民街200号圣奥中央商务大厦3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伍佰伍拾元整(2755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对广德市新东方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服务 服务要求:①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派出足够数量的注册会计师和相关专业人员,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平、公正;②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③对委托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仅在审计过程中使用;④未经委托方许可,受托方保证对涉及审计的相关资料信息予以保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唯、张群、杨同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陆仟壹佰伍拾元整(6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健民路档案馆、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联系电话:常先生 13731911551;项工 0563-6816982、1855525531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德市健民路档案馆
联系方式:常先生 13731911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
邮箱:gdhhgs@163.com
联系方式:0563-6816982、18555255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工
电话:0563-6816982、1855525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