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潍坊原油储备库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属于新建项目,功能定位为原油储备。油品通过管道进库、管道出库。 储备库占地1012.53亩,建设规模280×10^4m3,新建28座10×10^4m3外浮顶储罐,油品进出库及计量设施,及给排水、消防、电气、仪表、通信、结构、建筑等辅助配套设施。 新建3.2km库外管道,起自青岛港潍坊油库西侧围墙外2m,止于储备库西侧围墙,管道采用D711×10mm L360M直缝埋弧焊钢管,设计压力为2.0MPa。 新建管道在青岛港潍坊油库内与董潍管道一期、董潍管道二期外输泵入泵汇管连通,并对青岛港潍坊油库的自控系统进行扩容改造。储备库收油依托董潍管道一期,发油依托董潍管道二期、三期。 (2)招标范围:该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所涉及的详细设计、材料(设施、设备)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单机调试、联合调试、设施设备操作培训、项目整体移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及移交归档,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并对工程总承(EPC)包合同内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主要任务:新建28座10×10^4m3外浮顶储罐,配套建设发球及计量区、原油泵棚、综合办公楼、中控室、消防站、消防泵房、消防水罐、10kV总变电所、换热站、污水处理间、现场机柜间、泡沫站等设施。青岛港潍坊油库内主要改造,新建收球筒、污油罐,新建管路系统与董潍管道一期、青岛港潍坊油库外输泵入泵管道、回罐管线连接;对现有机柜间进行扩建并对站控制系统进行扩容,现场新增阀门及检测仪表数据上传至站控制系统与管道SCADA系统内。新增阀门及仪表配电依托青岛港潍坊油库配电室内的备用回路。 具体如下: 1、设计任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在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完成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采购任务:负责本工程所有物资(除甲供物资外)的采购、运输和保管等工作。 3、施工任务: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施工,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4、试运行:投标人负责配合招标人试运行工作,配合招标人编制试运行方案,做好测试、记录; 5、其它:以下工作不列入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本项目的储罐钢板(原油罐、消防水罐及调节沉降罐)采购、运输(钢板卸车由工程总包方负责);消防车采办;临时道路;地基处理;场地土方平整(土方平整至设计标高);地基处理检测;无损检测;钢板母材检测;大罐计量标定;安装及土建质量监督;光伏发电。 2.1.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 2.1.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建设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工厂设施,打造一流工程质量并实现: (1)设计方案可靠、先进、合理、经济、实用,设计文件合格率100%,详细设计文件的深度和完整性满足订货、施工和生产运行的要求; (2)采购物资质量合格率100%;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焊缝无损检测按片子统计一次合格率96%以上,压力管道焊缝无损检测按焊口统计一次合格率92%以上; (4)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率为零; (5)开车一次成功; (6)争创行业和国家优质工程;(7)设计方案可靠、先进、合理、经济、实用,设计文件合格率100%,详细设计文件的深度和完整性满足订货、施工和生产运行的要求; (8)采购物资质量合格率100%; (9)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焊缝无损检测按片子统计一次合格率96%以上,压力管道焊缝无损检测按焊口统计一次合格率92%以上; (10)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率为零; (11)开车一次成功; (12)争创行业和国家优质工程。
2.2 计划工期:438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自2023年10月20日开始工作日期始至2024年12月31日竣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潍坊原油储备库项目施工现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设计资质证书或相应施工资质等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1)设计单位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 GC2, GA2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 GC2,GA2及以上);(2)施工单位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和GA2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和GA2及以上);3)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公司财务现金充足且流动性好,满足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3.1.3业绩要求:申请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总库容量≥8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库(每个单罐容量≥10万立方米)的工程总承包(EPC或BEPC)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不少于1个。(须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合同至少需包括合同封面、项目内容、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合同签订生效日期、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等内容)。 3.1.4信誉要求:(1)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审查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2)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因违约、履约不当引起的合同纠纷及仲裁情况发生;不处于投标禁入期(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3.1.5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拟派的以下主要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总库容量≥8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库(每个单罐容量≥10万立方米)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者设计负责人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2)设计单位(申请人为施工单位的可不提供):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证书,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单项合同总库容量≥8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库(每个单罐容量≥10万立方米)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3)施工单位(申请人为设计单位的可不提供):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总库容量≥8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库(每个单罐容量≥10万立方米)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石油化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6亿元;(5)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具有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报告或工程交接证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石油化工项目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6亿元;(6)采购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3.1.6其他要求:(1)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相关要求如下:(因字数限制请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款,此条款主要为明确申请人及主要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业绩证明材料、6个月连续社保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评审标准)(2)2020年1月1日以来,被列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针对上述情况提供承诺函。3)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行政处罚告知书出具日期为准)承接山东省港口集团及权属单位的工程项目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针对上述情况提供承诺函。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8 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8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3年09月02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8日 09时00分00秒,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申请文件地点: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79号院4号楼409室,李茜:13910533516
6.3 申请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开标现场系统无法获取申请人递交的电子版申请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申请文件参与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山东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
- 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市辖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央子街道北海路14732号达美水岸26号楼101
- 邮编:
- 联系人: 汪其武
- 电话: 15501180781
- 传真:
- 电子邮件: wangqiwu@zhenhuaoil.com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
- 邮编:
- 联系人: 崔茹新
- 电话: 13390386466
- 传真: 01083196781
- 电子邮件: zxglb2020@163.com
9.投诉/异议受理
- 单位名称: 山东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汪其武
- 地址: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央子街达美水岸26号
- 电话: 1550118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