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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9包防疫物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at4603661003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芳妍1870985587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9包防疫物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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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AT46036610033-002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2包口腔牙科种植系统(进口) 未关注 关注
22AT46036610033-003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3包口腔牙科种植系统(国产) 未关注 关注
22AT46036610033-005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5包口腔骨填充材料(国产) 未关注 关注
22AT46036610033-016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6包热敏胶片 未关注 关注
22AT46036610033-021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1包牙周材料 未关注 关注
22AT46036610033-024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4包一次性器械盘 未关注 关注
22AT46036610033-027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7包根管锉 未关注 关注
22AT46036610033-028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8包树脂 未关注 关注
22AT46036610033-029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9包防疫物资 未关注 关注
22AT46036610033-030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30包消毒供应室1 未关注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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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9包防疫物资(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9)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多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安徽聚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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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30包消毒供应室1(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3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安徽橙意燚斑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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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8包树脂(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秋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合肥创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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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7包根管锉(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安徽英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创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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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4包一次性器械盘(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常州市达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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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1包牙周材料(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安徽佳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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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6包热敏胶片(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1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徽瑞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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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5包口腔骨填充材料(国产)(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0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康耐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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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3包口腔牙科种植系统(国产)(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0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安徽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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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2包口腔牙科种植系统(进口)(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0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和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安徽英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秋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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