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华丰E家共富中心空调项目的更正公告[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金额
7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bcg2024048
预算金额76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0573-87789700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俞先生0573-877633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华丰E家共富中心空调项目

二、项目编号:OBCG202404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更正日期: 2024年11月2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

六、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的价格分0~30分)

(一)价格分0~30分)

投标报价在招标人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以下、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1.1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2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报价分得满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扣0.6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扣0.3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计负分。)

(一)价格分(0~30分)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报价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价进行比较,确定有效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和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不再予以进一步评审,作无效标处理。

1.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6万元。

1.2投标风险控制价计算:预算金额(最高限价)*80%,即760000*80%=608000元。

1.3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4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报价分得满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扣0.6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扣0.3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计负分。)

采购文件中对应内容作相应修改。

各供应商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补充,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按更正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七、采购人、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宁市斜桥镇华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人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789700

机构地址: 海宁市斜桥镇

2采购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3-87763365

机构地址:经编园区和谐新村商务楼1615室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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