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港市医养康教研示范园项目(健康驿站改建)隔帘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SX2023013
二、项目名称:龙港市医养康教研示范园项目(健康驿站改建)隔帘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419000(元) | 温州新方锦窗帘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华村A5幢9号一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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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龙港市医养康教研示范园项目(健康驿站改建)隔帘采购项目 | 龙港市医养康教研示范园项目(健康驿站改建)隔帘采购项目 | 云广家居、花剪子 | 1批 | 419000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秋华,吴李春,黄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人民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668060
质疑联系人:谢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668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世纪大道2800号(五洲新能源汽车2幢4楼)
传 真:0577-68877005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77002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58751828
3.同级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龙港市西五街
联系人: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