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B23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gwfzfz(2024)04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女士1920590557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受长乐分公司委托,现对B23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国内比选采购。
项目编号:FJGWFZFZ(2024)042
一、采购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
数量
备注
1
1-1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分公司B23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项目

详见“比选内容及要求”
1项
中标后与福建广电网络集团长乐分公司签订合同

二、报价人基本资格标准:
1、报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比选内容服务的国内企业,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需提供机构授权书。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2年,注册资本金不得小于100万元。(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或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或支撑软件开发或软件运行维护服务或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或电子产品销售或计算机系统集成。
3、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失信企业不允许参与项目报价。
4、报价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必须为企业在岗员工,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3个月(不含截止日期当月)报价人为报价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报价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报价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报价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无需提供社保缴交证明。
5、报价人需提供【集成类】等相关业绩、案例,案例要求为已验收完成的项目,案例金额不小于12万元,并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两家或多家参与报价的报价人, 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报价。【报价人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页面截图(截图必须包含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 )/或由工商盖章确认的企业内资情况登记表(复印件或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人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22日。
四、报名方式:线上报名(附上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1.请报价人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 9:29 (北京时间)前完成线上加密报价流程,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请报价人于2024年 9 月23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起至上午11:30 (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解密报价文件,逾期解密的报价人将被视为放弃参与报价。
五、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pu.fjgdwl.com/)“资料下载”中的“供应商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17805931727)。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19205905573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37998029、37998028
招标监督人:杨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1-37998018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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