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海城支行购买食堂设备及器具项目公告
金额
24.4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hw02
预算金额24.43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招标联系人耿海波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毕强189413060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海城支行购买食堂设备及器具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2023-HW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海城支行购买食堂设备及器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预算:244388 元(含税)。,招标人为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244338 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海城支行购买食堂设备及器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海城支行购买食堂设备及器具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9日09 时00分到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正文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海城支行购买食堂设备及器具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海城支行购买食堂设备及器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W02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海城支行购买食堂设备及器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为满足海城支行搬迁新办公楼食堂气改电变化需要,提供
食堂设备及器具。
供货时间及地点:鞍山海城支行地址为海城市中街北路41号。
供货期限:自收到供货通知5日内安装验收完成。
本项目预算:244388元(含税)。(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第三章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提供网
站截图;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6.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打印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息应包含
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公示情况;
7.在与中国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
件,且同意签署《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等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
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9.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
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双炒单温电磁灶以及单眼电磁大锅灶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以及对本次项目的唯一
授权书及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及影响力不低于锦冠,智厨,JUST FINE 等同等级品牌产品。
11.农残降解机需提供与产品名称一致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送检单位为本产品制造商
或者代理商均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3.能够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购买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在线购买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C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98号
联系人:耿海波
联系电话:0412-593301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
招标师:葛东兴
项目负责人:毕强、尉垄宇 电 话: 18941306066
邮箱:gctpmlnbq@163.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314035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98号
联系人:耿海波
电 话:0412-5933018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大厦901
联系人: 毕强
电 话: 18941306066
电子邮件: gctpmlnbq@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勹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出仰卫力?邝(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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