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幼儿园(学前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工程二次装修项目-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幼儿园(学前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工程已建部分装饰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3002881001722001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唐永红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幼儿园(学前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工程二次装修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13002881001722001002
招标人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幼儿园(学前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工程已建部分装饰装修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对幼儿园已建旧楼室内的教室、厨房及卫生间改造,建筑外立面及某些破损部位修缮,建筑本身水电管网的改造等,旧楼建筑总面积为2073.6㎡,占地面积为691.2㎡,共3层。
开标时间
2023年5月1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5月22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5日
预中标人
广西缘晟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缘晟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总价
玖拾捌万伍仟陆佰贰拾肆元伍角伍分(¥985624.55)
工期
10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唐永红(注册编号:桂245070801245;身份证号:4522291973****001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许胜梅(身份证号:4527231980****042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一、投标所用业绩:
2021年忻城县思练镇重点项目周边村屯、沿街重点农房建设工程项目。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59.38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85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玖拾玖万贰仟玖佰玖拾贰元陆角肆分(¥992992.64)
工期
10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覃丽妹(注册编号:桂245121225646;身份证号:4522251985****458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张强芳(身份证号:4522241979****011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一、投标所用业绩:
象州县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8.49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97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三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总价
玖拾玖万壹仟陆佰叁拾玖元叁角贰分(¥991639.32)
工期
10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张毅(注册编号:桂 245090911072;身份证号:4201051978****203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陆冠善(身份证号:4522261994****571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一、投标所用业绩:
桂中建材五金家居商贸城物流项目D区1-9#楼工程。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72.88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95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广西忻城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同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幼儿园(学前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工程二次装修施工招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存在文件制作机器码和造价软件加密码锁一致,有相互串通投标行为;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1.2条,广西忻城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2-421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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