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经开区县委党校西侧挡墙及周边整治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197.3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7.36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县委党校西侧挡墙及周边整治工程,与长沙经开区白竹路东侧相接,且长沙县委党校西侧与长沙经开区白竹路东侧红线共线,长沙县委党校与高于长沙经开区白竹路,高差约为0.24~3.85m,其中0.24~1.5m 高差段可进行放坡处理,1.5~3.85m段由于用地等的限制,需新建挡墙。
二、相关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技术规格:
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量清单(含上限价)
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2、报价编制依据
2.1、委托方与我公司签订的预算编制咨询项目服务合同
2.2、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县委党校西侧挡墙及周边整治工程设计图(电子版);
2.3、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8-2013:
2.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56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及湖南省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有关文件;
2.5、湘建价(2022)14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2.6、2022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动态调整汇编》、2020年《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等;
2.7、长住建发[2020]103号-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运输和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计价规定的通知;
2.8、长沙县经开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0年新消耗量标准统一口径汇编(暂行稿)》;
2.9、材料价格按 2024年4月份《长沙市建设造价》市场综合价(其中商品砼价格按市场综合价的中间值(对应税率12.95%的除税价)执行)长沙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联合发布的《2023年第一期常用材料价格手册》计算及市场询价;
2.10、关于县委党校西侧挡墙及周边整治工程预算编制相关问题的联系函及回复;
2.11、其他相关资料。
3、清单说明:
3.1、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注明:暂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的0.6%计取,结算时按实际缴纳进行调整。
3.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固定费率部分,按计价办法基准费率计算包干;
2)工程量按实签证部分,有预估工程量的项目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单价措施费中,其余均计入预备费。
其中按实签证部分包含内容:
(a)扬尘控制措施费,含施工场地硬化、扬尘喷淋系统、雾炮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场地绿化,按现场签证计算;
(b)场内道路,施工道路按现场签证计算;
(c)排水部分,含临时排水沟、管网以及相连的构筑物,按现场签
证计算;
(d)施工围挡,新型装配式围挡,做法详见详见《长沙市施工围挡标准图集》(2021年版),按现场签证计算;
(e)智慧管理设备及系统,含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设备及系统、施工场地视频监控设备及系统、人工智能、传感技术、虚拟现实等高科技技术设备及系统,按现场签证计算;
3.3、本工程不可预见费按(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的10%计取。
4、编制结论
本项目上限价总金额为:1,973,637.39壹佰玖拾柒万叁仟陆佰叁拾柒元叁角玖分。
其中: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项目费为:51344.86元;固定费率部分为:36250.9元。
4.1、其中各专业工程固定费率部分分别为:(1)道路、管网工程固定费率部分为:27,422.23元(2)土石方工程 固定费率部分为:8,828.67元;
4.2、结算时固定费率部分分别按照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不执行中标优惠率)为基数按比例进行调整,如投标报价的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项目费与上限价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项目费金额不一致,则各专业固定费率部分再乘以(各专业投标报价的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项目费/各专业上限价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项目费)系数。
4.3、不可预见费(含税)为:168,408.91元。
5、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如下:
5.1磋商报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需保持费率与招标控制价对应项目费率一致,不优惠;不可预见费金额需保持与招标控制价中不可预见费金额一致,不优惠。
5.2磋商报价优惠率=[1-(磋商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招标控制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措施项目费)]*100%。
5.3结算时固定费率部分分别按照各专业工程的中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按比例进行调整,即:各专业中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各专业上限(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各专业固定绿色施工安全文明防护措施项目费。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4、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六、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本项目履约验收按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要求:
一、工程款支付
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本工程进度款由发包人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资料提交至区投评评审中心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金额80%,区投资评审中心完成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资料合格并完成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余款(工程结算款的5%,含质保金及风险保证金,两者合并设置)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且结算抽查(如有)完成后,依据结算抽查结果一次付清。质保金与风险保证金合并设置,以后到期的限额比例为支付条件。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条款。
三、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明确说明及承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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