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生活饮用水级次氯酸钠(液体)(A-II)采购项目(其他类)的采购公告
金额
73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sy-jc-2023017-1
预算金额7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先生136767803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9
公告正文
参考《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的次氯酸钠(液体)(A-II)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GYSY-JC-2023017-1
四、项目性质:其他类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五、项目名称:生活饮用水级次氯酸钠(液体)(A-II)采购
六、预算金额:年采购估算金额约730万元
七、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标项
标项内容
预计年采购量(吨)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生活饮用水级次氯酸钠(液体)(A-II)
5500
生活饮用水级次氯酸钠(液体)(A-II)采购,预计年采购量约5500吨,供货范围涵盖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乐清、永嘉辖区所有城镇水厂(约21个水厂),供货服务期为3年,固定单价合同,并采用1+1+1模式,要求分批供货,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4000
生活饮用水级次氯酸钠(液体)(A-II)采购,预计年采购量约4000吨,供货范围涵盖瑞安、平阳、苍南、龙港、文成、泰顺所有城镇水厂(约40个水厂),供货服务期为3年,固定单价合同,采用1+1+1模式,要求分批供货,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注:▲投标供应商可选择全部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规定。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标段一、二通用)
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殊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供应商:
①制造商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溶液);②制造商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次氯酸钠溶液);③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卫生健康委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次氯酸钠溶液)。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国企采购平台或温州市公用集团官网直接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以下书面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亦可通过邮箱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462978466@qq.com进行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介绍信;
②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加盖有效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未购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费用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00
2.递交地点: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4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00
4.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4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段一:肆万元整(¥40000元);标段二:叁万元整(¥3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00
户名: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3504140018800009390
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瓯海支行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4楼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传真: 0577-88270122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项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100267
十三、其他事项
1. 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676780329
7.本项目采购预算仅为年度采购量的大致估算,按固定综合单价进行合同结算。
十四、相关附件:
采购文件
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生活饮用水级次氯酸钠(液体)(A-II)采购项目(其他类)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需生活饮用水级次氯酸钠(液体)(A-II)采购项目以公开采购人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04月03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270122,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43759625@qq.com 。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676780329。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公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附件信息:
3.29定稿【采购文件】生活饮用水级次氯酸钠(液体)(A-II)采购.docx
183.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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