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c-2368014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晓程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映乔0431-818528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GXTC-C-2368014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专项债 73%、自筹资金 27%(合计约 26586.5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11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七、其他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XTC-C-236801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已由长汽车经发字 <2022>51 号、长汽车经发字<2023>30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来源为专项债 73%、自筹资金 27%。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件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二期焊装车间 17164.83㎡。二期涂装车间 11479.06㎡。二期办公楼 2 栋,建筑面积 21993.26㎡,门卫室 51.6㎡以及配套场区工程等。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乙一路以南,华诚伟业以东,融展项目用地 以西,一汽物流停车场以北区域。
2.4 设计周期、施工工期:①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② 施工计划工期:2023 年 11 月 0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421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
2.6 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及环保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 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 师等)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 法律法规和标准(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
3.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应至少完 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 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 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 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 绩不予认定,文物保护业绩除外,不必网查)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 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以联合体 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①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0 年—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 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 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招标项目的资 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 标的,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 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3.7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 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 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 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当日之间人员在企业养老保 险库内的信息记录截图,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 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1 日 16 时 30 分,到吉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 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 化平台系统: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获取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 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217 开标室。5.3 本项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 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
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 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 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5.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 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 30 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 7766 号 联系人:李晓程
电话:0431-80607121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系人:周映乔、张娉婷
电话:0431-81852896
邮箱:2232574732@qq.com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431-81501734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 7766 号 联 系 人:李晓程
电 话:0431-806071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周映乔、张娉婷
电 话: 0431-81852896
电子邮件: 223257473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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