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无人机双光吊舱设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17/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szfcgzx(采购二部)-2017097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宇航
招标代理机构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孙女士04385075150
中标联系人吴凡13797071826
公告正文
无人机双光吊舱设采购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无人机双光吊舱设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17年11月16日 09:17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女士 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385075150
采购单位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82112298
代理机构名称 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8-5075150

SYSZFCGZX(采购二部)-2017097无人机双光吊舱设备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根据松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无人机双光吊舱设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和项目预算:
采购人: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无人机双光吊舱设备
采购项目内容:无人机双光吊舱设备1
采购项目编号:SYSZFCGZX(采购二部)-2017097
项目预算:人民币 150,000.00 元。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无人机双光吊舱设备1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双光吊舱设备是武汉猎隼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应急领域自主研发的具有高倍光学变焦和红外热成像两大功能与一体的新型无人机视频采集设备。该设备采用与市政府应急办无人机图传和操控系统相同的技术标准和通讯协议,将吊舱设备控制系统融合到无人机平台中,信号收发都通过无人机数据链实现,可在执行飞行任务过程中两大功能随时切换,有效应对不同场景和环境任务的需要。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武汉猎隼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项目联系人:吴凡
供应商联系电话:13797071826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高新区大学路20号普天工业园2
五、专业人员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
六、公示的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122 1630分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20171122 16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及采购中心。
七、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赵宇航
电话:0438-211229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38―5075150
联系人:孙艳梅 潘雷
吉林省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 1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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