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路工程数码电子雷管爆破开挖专项预算定额研究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3-10-27 17: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辽宁省公路工程数码电子雷管爆破开挖专项预算定额研究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 ,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依托赤峰至绥中高速公路(G4515)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PPP项目、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PPP项目,以及1~2个普通公路项目,对其应用工业数码电子雷管的相关工艺,开展路基、隧道工程定额研究工作,编制辽宁省公路工程数码电子雷管爆破开挖专项预算定额。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2.2.1招标范围:辽宁省公路工程数码电子雷管爆破开挖专项预算定额研究服务。
2.2.2工作内容:编制辽宁省公路工程数码电子雷管爆破开挖专项预算定额,主要包括现行造价依据调研分析、施工工艺研究、补充定额子目研究、工料机消耗量研究、人工单价研究、补充材料研究、补充机械台班定额研究、定额水平测算研究,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财务能力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2022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企业业绩 |
近5年(指成果文件发布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1个公路工程相关定额等造价标准编制项目的业绩。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职并从业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造价类工程师注册证书”。 近5年(指成果文件发布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内,至少参与过1个公路工程相关定额等造价标准编制项目。 注:造价类工程师注册证书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
3.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 不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在同一标段中,联合体一方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A和B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A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投标人(或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是指AB构成的整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指A;“成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是指B;“联合体一方”是指A或B;“联合体各方”是指A和B。
3.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回避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不同投标人的名义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是指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是指: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或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另一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虽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双方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 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scxz/。
5.6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8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24-23878036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88325378
网 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 箱:zzhwzh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