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
  
经学校批准,现对福建中医药大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 ;
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2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0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1)项目位于我校旗山校区生活区学生公寓22号楼一楼,拟对其原有空间进行重新规划和装修,现对其进行设计;(2)设计内容有:接待大厅、咨询室4间、办公室1间、家庭治疗室1间、沙盘治疗室1间、放松训练室1间、艺术团体辅导室1间、宣泄室1间(需软包)、培训室(上课、培训、团体辅导、会议、督导共用)1间,以及公共过道等公共区域。(3)平面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工程、通风工程、室外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装修平面图,墙体定位图,地面施工图,吊顶施工图,吊顶各专业布置汇总定位图,立面图,剖面图,主要部位室内效果图)、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专业工程;(4)专业深化设计及设计修改;(5)上述设计内容的施工期现场指导与监督、后续服务等。
4)勘察、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4天内完成勘察设计各项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不包括招标人组织图纸评审的时间及施工期服务时间),并保证:
(1)延误超过5天以上,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2)施工现场配合及后续服务:直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
(3)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设计费收费依据:
1)工程项目投资金额具体以工程控制价为计价基数。
2)设计收费按国家计价格[2002]10号《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相关条款计取,本项目取费为4.5%,折扣另算。
3)本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按发包单位最终确定的工程控制价为准。
5.公告时间:
2023年7月21日至8月2日。公告期间,投标单位可自行根据需要勘察现场情况。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即日起每个工作日的8:00至12:00、14:30至17:00;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2日15:00时 (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白楼406室。
6.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福建中医药大学明德楼312会议室。
7.招标及评标方式
1)招标方式:采取校内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若不足3家,招标小组有权决定是否开标。
2)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投标人在《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取费基础上,对设计费折扣率进行报价,以设计费下浮率最高(即收费最低)的单位中标(见附件2:投标函)。
8.投标提交资料:
1)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即为法人的,仅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委托书)。(见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设计费收费的投标报价及相关承诺(见附件2:投标函)
说明:投标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报价需密封包装,并加盖密封章。包装外注明投标人、项目名称等信息。
9.付款方式
1)施工图设计完成、经甲方确认并编订造价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尾款,付完结清。
2)设计费凭税务正规发票,以转账形式支付。
10.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福建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修缮科
联系人:黄老师  13107601658
11.中标公示方式
公示方式:在福建中医药大学相关网站公示http://www.fjtcm.edu.cn/
12.监管部门
部门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
电话:_0591-22861314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标函
福建中医药大学建设项目招投
小组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投 标 函
福建中医药大学(招标人):
根据贵单位“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内容后,愿意按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标准下浮%(即打折)计取设计费用,完成“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一旦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认后7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勘察设计业务,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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