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XCG-CS-20230306002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科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湘江北路(安顺路-青竹湖路)安装高压喷淋降尘装置   
(3)采购计划编号: JXCG-20230306002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水电开T服务费 其他服务 水电开T服务费 3 21840
2 水平定向钻拉管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水平定向钻拉管2孔(PE110) 300 115812
3 电缆井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电缆井0. 7*0. 9*1. 5 6 11100
4 绿化恢复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绿化恢复(喷淋管道开挖恢复) 平方米 1100 81400
5 绿化恢复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绿化恢复(电力电缆开挖恢复) 平方米 660 48840
6 绿化恢复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绿化恢复(给水管道开挖恢复) 平方米 660 48840
7 给水管 塑料制品 DN50PE给水管 910 39648.7
8 给水管 塑料制品 DN32PE给水管 50 1359
9 电力电缆 绝缘电线和电缆 电力电缆YJV3*6+2*4 750 30120
10 电力电缆 绝缘电线和电缆 电力电缆YJV3*10+2*6 120 6100.8
11 电力电缆 绝缘电线和电缆 电力电缆YJV3*16+2*10 200 14386
12 PVC管 塑料制品 PVC50 1070 15311.7
13 T型立杆 焊接钢管 T型立杆(6.8m高,横杆4m,镀锌) 76 113285.6
14 手孔井)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手孔井(800*800*1200成品手孔井) 76 25536
15 喷淋杆基础 打桩、地基和基础工程 喷淋杆基础(0.8*0.8*1200) 58.368 35020.8
16 高压喷淋管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高压喷淋管9.52mm 不锈钢喷管 0.5m一个喷头 304 15029.76
17 高压喷淋管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高压喷淋管12mm高压PE管,15m —个异径三通 900 16695
18 高压喷淋管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高压喷淋管9. 52高压PE管,8m 一个直接头 1216 18167.04
19 全自动高压微雾降尘喷雾机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全自动高压微雾降尘喷雾机 流量42L/min,电压:380V±50HZ;
尺寸:900*500*1240;
功率:5.5KW-7.5KW;
5 160490
20 全自动高压微雾降尘喷雾机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全自动高压微雾降尘喷雾机 流量38L/min,电压:380V±50HZ;
尺寸:900*500*1240;
功率:5.5KW-7.5KW;
1 29676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950836.1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伍万零捌佰叁拾陆元壹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见附件1合同清单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3.2 履行地点:以安顺路与湘江北路交界处为起点,途径开顺路、青竹湖路,截至湘江北路一段493号(湖南盛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路段总长1100米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并安装到位。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5250.8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65585.2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联合验收合格且移交后7个工作日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长沙市栖凤路支行(湖南科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287457250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设备应符合《通用电器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等国家标准要求。
2.各项设备要求
2.1、高压雾化主机参数:
名称
参数
电压
380V/50Hz
功率
5.5~7.5KW
流量
36~42L/min
工作压力
≤10MPa
水雾颗粒度
20~100um
可接喷头#3数量
10~120个
控制方式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全自动控制
操作方式
7寸触摸屏人机交互、开关按钮控制、手机App远程控制
主机机箱
全304不锈钢一体式户外机箱(内置水箱),板厚≥1.5mm
过滤系统
内置精密过滤器
电机驱动方式
配套变频器驱动

设备至少应当具有以下多个系统或模块:自动定时开关机控制系统、自动进水系统、自动定时循环喷雾、自动泄压、故障报警、信息显示模块、手机App远程控制以及确保安全的其它系统(如断水保护系统、电机保护系统等)。具体要求如下:
1)自动定时开关机控制系统:操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开机和停机时间,设定范围可根据环境需求设定为全天24小时工作或者分几个时间区域工作。
2)自动进水系统:设备水箱缺水信号时,自动进行水箱补水。
3)自动定时循环喷雾:在不启动智能调节功能情况下,操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设备的喷雾时间和喷雾间隔时间进行间断性循环喷雾。
4)自动泄压:当设备停止喷雾后,能自动将高压喷雾管道中水的压力释放与回收,防止喷头滴水。
5)故障报警:设备具有报警指示灯,当设备缺水时,报警指示灯闪光并声音报警,设备停止工作,防止泵空转而出现损坏。
6)信息显示模块:设备具有工作状态指示灯,当设备工作状态下,工作指示灯亮;设备具有运行信息显示操作屏,当设备工作时,系统运行的综合信息会显示在操作屏上。
7)手机App远程控制:实现远程对设备的系统设置参数进行修改和远程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
8)设备应符合《通用电器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等国家标准要求。
2.2、T型喷淋立柱
名称
参数
高度
6.8米
横臂长度
左右长度各2米,总长4米
横臂可安装喷嘴数
8个
杆体规格
锥型杆,上口≧60mm,下口≧140mm,厚度≧2mm
材质
镀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组织区蓝天办、长沙市生态环境开福分局、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园区产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对该项目进行联合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项目经联合验收完成后,按照开福区环委办2022年11月10日《关于配合做好长沙市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函》的要求,乙方须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设备及产品资料等,移交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统一纳入开福区蓝天保卫战喷淋系统运行管理体系,后续维护管理由乙方对接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管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明检和暗检、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服务内容及质量进行检查;
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可建议乙方予以调换或开除;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结算,支付本合同费用;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进度;
2.合同结算、付款前,乙方应提交等额发票及付款资料给甲方;
3.设备质保期壹年,乙方提供免费上门技术指导、维修、维护、保养、更换零配件等(人为损坏除外)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2、采购人存在延迟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4月 19 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晴岚路68号北辰凤凰天阶苑E5栋23楼

法定代理人: 朱江 法定代理人: 李荣

委托代理人: 陈川 委托代理人: 王辉

电话: 0731-88482572 电话: 0731-82033668

传真: 0731-88482567 传真:


附件列表:
合同明细.xls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