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每周固定询价(LED显示屏)项目的质疑回复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质 疑 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我单位于2023年4月10日组织有关部门对每周固定询价(LED显示屏)项目(项目编号:Z-XJ202303150002CWT)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深圳市创辉鸿光电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进行认真核查。经核查,中标人深圳市创辉鸿光电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关于“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光纤网络服务费”项,存在前后制造厂商投标不一致问题,因此我单位要求中标人深圳市创辉鸿光电有限公司针对该问题进行回复,该单位回复 “响应回复无偏离只是对‘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自有光纤资源’的响应”。4月13日上午我单位现场约谈了深圳市创辉鸿光电有限公司,要求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自有光纤资源或提供本项目运营商光纤管道资源承诺函/合同”和“投标供应商需承诺新建的交通信息发布系统能接入交管局现有平台,并保证视频平台与交警实战平台互联。”的具体技术实现方案,经过质询,该单位表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技术实现方案,质疑成立。
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自有公安专网机房服务能力(提供机房材料证明,如房产证、现场照片)或运营商机房服务资源承诺函/合同。”经核查,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了视频会议室的设备机柜与现场会议室照片,不能证明其公安专网机房服务能力,质疑成立。
综上所述,我单位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质疑函.pdf
1.3 M
质疑回复函.pdf
234.7 KB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我单位于2023年4月10日组织有关部门对每周固定询价(LED显示屏)项目(项目编号:Z-XJ202303150002CWT)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深圳市创辉鸿光电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进行认真核查。经核查,中标人深圳市创辉鸿光电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关于“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光纤网络服务费”项,存在前后制造厂商投标不一致问题,因此我单位要求中标人深圳市创辉鸿光电有限公司针对该问题进行回复,该单位回复 “响应回复无偏离只是对‘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自有光纤资源’的响应”。4月13日上午我单位现场约谈了深圳市创辉鸿光电有限公司,要求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自有光纤资源或提供本项目运营商光纤管道资源承诺函/合同”和“投标供应商需承诺新建的交通信息发布系统能接入交管局现有平台,并保证视频平台与交警实战平台互联。”的具体技术实现方案,经过质询,该单位表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技术实现方案,质疑成立。
对质疑事项2的答复: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自有公安专网机房服务能力(提供机房材料证明,如房产证、现场照片)或运营商机房服务资源承诺函/合同。”经核查,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了视频会议室的设备机柜与现场会议室照片,不能证明其公安专网机房服务能力,质疑成立。
综上所述,我单位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进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质疑函.pdf
1.3 M
质疑回复函.pdf
234.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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