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包头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3标段1号、2号宿舍楼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文凯199299258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和方式 我公司已合法取得 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工程施工3标段工程的施工承包资格,现决定对该工程的 1号、2号宿 舍楼装饰 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劳务招标。本次招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 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 业园标准化厂房工程施工3标段项目经理部内部组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施工地点: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朝阳路以东,腾飞大街以南,凌云路以北,星辉路以西。 2.工程概况: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工程施工3标段,总建筑面积:22472.99㎡,其中餐厅建筑面积2700㎡;辅助 车间建筑面积:1751.7㎡;研发车间建筑面积8688.05㎡;1#宿舍楼建筑面积4666.62㎡ 、2#宿舍楼建筑面积4666.62㎡ ,结构类型:钢混结构 及其他;工程内容包括: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信等,空调、消防系统只做预埋预留。 3.招标范围:1号宿舍楼、2号宿舍楼装饰工程。 4.标段划分:1个,本次招标对 I 标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施工劳务 资质,且资质证件真实、有效,并能提供增值税票。 2.纳税人资格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 3.投标人需在《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企业名录》内。 4.资金要求,本项目不提供工程预付款,中标候选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履约保证金金额由双方合同签订前洽谈金额为准(不计息),采用签订合同前缴纳或验工计价过程中预留,由双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原则上在同一个项目同类招标范围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在中铁鲁班招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最晚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15 日 09 时,逾时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21 日 09 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沙尔沁集中供热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 目部,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利乐路与开放大街交叉口正西方向200m中铁一局项目部。 2.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人规定提交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转账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对公账户,转账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六、风险告知 投标人应对因恶劣的气候、不明地质条件、当地人文环境、建设单位原因等因素造成费用增加进行了充分考虑,确认这些属于商业风险,已包含在投标单价中。同时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职业健康、缺陷修复、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材料及 设备二次倒运费用、测量复核引起的临时停工费用、甲供材料、周转料、机械设备的看护费用、管理费用、第三方配合费或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乙方 配合的费用,以及雨季、干旱、高温,地亩、拆迁、停电、停水、临时待料而临时停工等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包括物价及工费上 涨、居民阻工、环保措施等)所发生的费用予以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单价中。因不可抗力、征地拆迁以及检查、检测、气候、地方环境等原因造 成劳务企业人员、机具设备的闲置,视为施工调整准备,不另行计价。 七、确认 该招标公告随招标文件一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即说明已确认收知该招标公告及相关内容。 招 标 人: 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工程施工3标段项目部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利乐路与开放大街交叉口正西方向200m中铁一局项目部 邮 编: 010000 联 系 人: 杨文凯 电 话: 199 2992 5860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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