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九龙农民安置房一期配电计量装置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九龙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143383.42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32926.6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10456.82平方米。本工程含用户电表888块,其中单相电度表764台,三相电度表124台;以及高供高计4套,智能融合终端6套,负控装置1套,远抄装置6套等,共计916台套设备。
二、相关标准:
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产品的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
三、技术规格:
注:1、本项目需符合供电公司要求,具体以图纸为准。
2、上述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表计采购、包装、运输费、保管费、税费、人工费等。
3、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的方式,但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交货(建设)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取得长沙市供电公司审定的配电计量装置图纸,30天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并通过长沙市供电公司验收。
1.2交货(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负责原有屏体的保护性拆除及运输,运输至采购人所指定的景区内保管场所,进行完好保存。
2、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2)卖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3)货物应按照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在采购人指定的所在地现场免费进行开箱、安装、调试,免费指导安装、免费配合调试及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4)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对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5)在安装、调试、施工等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派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由中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8)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需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9)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3、技术支持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人员培训要求
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中标人应就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设备操作,免费培训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技术人员,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
1.1 定期维护计划。
1.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2.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2 对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
2.3 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并应在收到用户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若24小时不能排除故障,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然顺延。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使用原配件全免费进行维护维修并在规定时间交付使用(如相关配件和软件有更新升级需使用最新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维修维护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质保期要求
4.1 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应在供货时提交有效证明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整体项目要求不低于壹年质保,质保期从正式通电后一年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修维护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技术服务信息
供应商应提供在本项目下售后服务的详细内容,其要求如下:
5.1 本项目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
5.2 本项目售后服务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
5.3 维修服务响应时间;
5.4 解决故障的措施、方法及所需要的时间;
5.5 培训方式及内容;
5.6 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的服务收费标准;
5.7 软件升级方案及费用;
5.8 其他的服务内容。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建设)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取得长沙市供电公司审定的配电计量装置图纸,30天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并通过长沙市供电公司验收。
1.2交货(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 款 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自行支付。
2.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金额30%,发货到现场安装完成正式通电且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下3%为质保金。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九龙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143383.42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32926.6平方米,配套商业面积10456.82平方米。本工程含用户电表888块,其中单相电度表764台,三相电度表124台;以及高供高计4套,智能融合终端6套,负控装置1套,远抄装置6套等,共计916台套设备。
二、相关标准:
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产品的相关技术、安全的国家现行标准。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一 | 配变配电部分 | | | | | | |
1 | 智能融合终端 | | 套 | 6.00 | 13069.58 | 78417.48 | 公变配电室台区 |
2 | 高供高计(含互感器等附件) | | 套 | 4.00 | 10000.00 | 20000.00 | 大公变高压开关站计量 |
3 | 负控装置 | | 套 | 1.00 | 7256.88 | 7256.88 | 大公变开关站计量 |
4 | 远抄装置 | | 套 | 6.00 | 3110.09 | 18660.53 | 变配电室台区关口控制 |
5 | 0.4KV三相计量装置(与远抄配套) | | 套 | 6.00 | 5000.00 | 30000.00 | 变配电室台区关口计量 |
6 | 三相计量表 | 直通表3*5(60)A/380V电子式 | 套 | 6 | 1800.00 | 10800.00 | 公变台区自用电表 |
7 | 0.4KV三相计量装置(含互感器等附件) | | 套 | 4.00 | 5000.00 | 20000.00 | 大公变专用低压配电室 |
8 | 三相计量表 | 3*1.5(60)A/380V电子式 | 套 | 2 | 3000.00 | 6000.00 | 大公变专用低压配电室 |
二 | 公用0.4KV线路 | | | | | | |
9 | 单相电度表 | 1.型号、规格:智能电子式5(60)A/220V 带集抄模块 | 台 | 764.00 | 1100.00 | 840400.00 | 4#栋、5#栋、7#栋、8#栋西单元和东单元,6#栋,9#幼儿园 |
10 | 三相电度表 | 1.型号、规格:智能电子式3*1.5(6)A/380V 带集抄模块 | 台 | 124.00 | 1800.00 | 223200.00 | 4#栋、8#栋西单元和东单元 |
11 | 三相电度表含互感器 | 3*1.5(6)A/380V,带集抄模块 | 台 | 1.00 | 3000.00 | 3000.00 | 9#幼儿园 |
三 | 商业专变配电部分 | | | | | | |
12 | 高供高计(含互感器等附件) | | 套 | 2.00 | 10000.00 | 20000.00 | 商业高压开关站计量 |
四 | 合计 | | | | | 1277734.89 | |
注:1、本项目需符合供电公司要求,具体以图纸为准。
2、上述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表计采购、包装、运输费、保管费、税费、人工费等。
3、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的方式,但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交货(建设)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取得长沙市供电公司审定的配电计量装置图纸,30天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并通过长沙市供电公司验收。
1.2交货(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负责原有屏体的保护性拆除及运输,运输至采购人所指定的景区内保管场所,进行完好保存。
2、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负责送货、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
(2)卖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3)货物应按照在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在采购人指定的所在地现场免费进行开箱、安装、调试,免费指导安装、免费配合调试及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4)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对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5)在安装、调试、施工等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派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由中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
(8)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指导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需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需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9)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3、技术支持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人员培训要求
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中标人应就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设备操作,免费培训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技术人员,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
1.1 定期维护计划。
1.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2.1 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2 对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
2.3 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并应在收到用户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交付使用,若24小时不能排除故障,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然顺延。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规格和参数要求使用原配件全免费进行维护维修并在规定时间交付使用(如相关配件和软件有更新升级需使用最新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维修维护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质保期要求
4.1 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应在供货时提交有效证明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整体项目要求不低于壹年质保,质保期从正式通电后一年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修维护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技术服务信息
供应商应提供在本项目下售后服务的详细内容,其要求如下:
5.1 本项目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
5.2 本项目售后服务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
5.3 维修服务响应时间;
5.4 解决故障的措施、方法及所需要的时间;
5.5 培训方式及内容;
5.6 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的服务收费标准;
5.7 软件升级方案及费用;
5.8 其他的服务内容。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4、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建设)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取得长沙市供电公司审定的配电计量装置图纸,30天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并通过长沙市供电公司验收。
1.2交货(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 款 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自行支付。
2.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金额30%,发货到现场安装完成正式通电且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7%,余下3%为质保金。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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