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丰台工务段段部食堂食材采购)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FTGWD-BGS-2024-003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丰台工务段现就2025年丰台工务段段部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2.1 采购内容:蔬菜、水果、肉禽蛋、水产、粮油、豆制品、调料等食材的采购。
2.2 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肉类、蔬菜等餐料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当地有关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及食品卫生的所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标准。所有原材料应有正规合法的来源渠道,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使用过期变质产品、不使用无牌无证产品。确保所提供的原材料无变质、腐烂、发霉情况发生。相关食材质量标准如下:
(1)蔬菜类:应保证是当天早上新鲜蔬菜,保持较好色泽和新鲜度;每日配送时需提供农残检测报告;
(2)鲜肉类:所有肉质要确保新鲜、不打水,保证国家的正规肉联厂出品,每次配送时需提供相关证件;
(3)海鲜河鲜类:属鲜活类。专业有氧运输,保证新鲜生猛;
(4)冻品类:正规厂家出品,不变质过期,包装完整,证件齐全;
(5)粮油面类:需定期提供源头供应商资质证书及每批次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保证新产并符合国家粮油质量标准;
(6)调料类:按照甲方规定的品牌、规格、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出现货不对版、腐烂、变质、过期、临期(保质时间短的商品除外)的现象;
(7)干货类:有合格的采购源头,不含杂质,干燥无霉;
(8)包装类:用来盛装原材料的包装物及盛器必须保持干净、卫生和整齐,其材质应该环保无毒,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特殊原材料包装物必须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9)水果类:配送时的水果应保证新鲜、有较好色泽和新鲜度,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运输应采用无污染的交通运输工具,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贮存场所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混放;
(10)大米类:需定期提供源头供应商资质证书及每批次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
2.3 供应商应负责食材配送,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前将所订食材送至指定地点。供应商应当保证餐料储备充足,在采购人提出临时性供应需求时,应当及时供给。
2.4 项目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报项目经营范围和资质要求(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食品销售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产品资质:本项目涉及物资按国家、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资质,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或合法代理、销售的合格产品(报价时需提供相关铁路单位合作业绩证明)。具备本项目的供应能力与服务保障能力,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规定并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4.供应商资质:供应商或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国铁集团信用评价、质量检查、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提供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国铁集团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询价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提供的产品在询价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询价人相应处理的,按询价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报名。 6.报名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不接受非国铁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 7.理解并遵守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的规定及要求。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18日14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缴费须知:
(1)购买采购文件可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名称、编号、标包号等)。缴纳后不予退还。
(2)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录入标书费缴纳凭证,由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
4.3 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具体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请联系采购人。
4.4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5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6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4.7 报名报价需提供报名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安全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资料盖章有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正阳大街54号丰台工务段115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 请务必严格按照报价文件进行报价,填写相关内容,提供对应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正阳大街54号丰台工务段。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丰台工务段
详细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正阳大街54号丰台工务段
邮政编码: 100071
电 话: 01051851545
项目联系人: 王工
八、其它事项:
8.1 采购人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报价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2 推荐成交供应商坚持经评审符合条件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丰台工务段
日期: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