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衡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四组)GZ-1标段、GZ-2标段、GZ-3标段、GZ-4标段、GZ-5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翁高兴0734-68135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欧飞0734-31007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以湘农发〔2023〕8号文及衡阳市农业农村局以衡农办发〔2023〕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与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四组)。 2.2 建设地点:(1)衡阳县井头镇等5个乡镇太福村等2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新增建设),项目建设涉及井头镇太福村、响水堰村、隍城村等12个村;关市镇福音村、保新村、永康村等6个村;樟木乡里仁村;渣江镇群星村、官埠村、瓦铺村等5个村;石市镇大里村。共计5个乡镇25个村。 (2)衡阳县金兰镇等5个乡镇檀桥村等18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涉及金兰镇檀桥村、联龙村;三湖镇新阳村、龟石村、福兴村等6个村;岘山镇雄虎村、万山村;洪市镇高碧村、新泉村、杨池村等4个村;库宗桥镇谷兴村、官町村、石口村等4个村。共计5个乡镇18个村。 2.3 建设规模:衡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21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0.2万亩),其中:新增建设2.88万亩,改造提升2.33万亩。项目总投资85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36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231万元。新增建设项目投资49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74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233万元。改造提升项目投资36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2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998万元。本工程招标规模为7955.277279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招标范围:衡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26个标段。本组为第四组,包括GZ-1标段、GZ-2标段、GZ-3标段、GZ-4标段、GZ-5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2.4.3建设工期: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要求:衡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分为26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就此招标项目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多标段投标,中标标段确定方法”,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t(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t(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t(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t(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①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应为同一人。②现场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件实行考勤,达不到考勤要求的将其违约行为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③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中的1个标段投标,如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所投所有标段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3年09月14日~2023年10月07日10:00时止(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t(A) 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8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t(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衡阳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734-6836949。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 联 系 人:翁高兴 电 话:0734-681357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翠竹路科创智谷写字楼3011室 项目负责人:欧飞、唐丽娟、陈海军 电 话:0734-3100770、1387349120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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