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应急中心2024年度旋转控制头作业框架协议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陈枭杰0996-217408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应急中心2024年度旋转控制头作业框架协议



塔里木油田应急中心2024年度旋转控制头作业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3-XJT18-FK2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探区所属的开发井或探井,目的层、盐膏层压力敏感性强、密度窗口窄,极易造成井漏、溢流等井下复杂,在钻井作业时需要专业队伍提供旋转控制头作业服务,以降低井控风险和减少钻井液漏失量,及时发现和有效保护油气层,提高勘探和开发效率。
2.2招标范围:
2.2.1投标人在招标人指定作业井,使用自有设备和人员进行现场旋转控制头安装、调试、维护保养、操作服务等;计划数量:约100-120井次/年,按生产实际发生的数量计。
2.2负责旋转控制头现场巡检和故障判断与维修;
2.2.3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总结。
2.3.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施工地点:塔里木油田所辖作业区域。
2.5标段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提供资料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2.1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管理人员不得计入小队成员。
2.2拟投入本项目的作业小队不少于17支,每支作业小队人员不得少于4人:队长1名,副队长1名,操作岗2名。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需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2)对应人员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正反面扫描件;(3)提供由政府机构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对应人员2023年5月-2023年10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
3.3设备要求:
3.1拟投入本项目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旋转控制头相关配套标准:旋转轴承总成通径要求适用钻杆范围是27/8″~57/8″,即通径不小于196mm。
3.2拟投入的自有旋转控制头设备不低于17套(每套设备应含1个壳体+2个总成,独立泵站、独立液控系统、井压传感器等),其中540mm通径型设备不少于2套、350mm通径且总成不小于196mm型设备不少于15套。
资料提供形式:(1)主要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制造厂家、总成通径);(2)设备铭牌照片及对应设备本体照片;(3)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进口设备应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地层压力不低于70MPa的旋转控制头作业业绩1口。
资料提供形式:(1)经业主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应包含设备型号、作业井号、作业井深、地层压力等内容);(2)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
3.5财务要求:无。
3.6QHSE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3.6.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09日8:00至2023年11月15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5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0996-2175704(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一次招标失败后的需进行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编:841000
联系人:陈枭杰
电话:0996-2174084
邮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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