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2-2024)邵东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七标段]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03-29 16: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2-2024)邵东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七标段]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G-ZB-2023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2-2024)邵东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七标段]第二次已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以 湘自资函【2022】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项目总投资为41272525.49元,招标人为邵东市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2-2024)邵东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七标段]第二次;
2.2建设地点:邵东市。
2.3建设规模:邵东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结合矿区内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地势较为平坦的区域进一定量的土石方调配后修复为耕地,其余区域少量工程修复后植树植草复绿,已建成的房屋及设施补办手续后进行保留,不能补办的进行拆除。(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5工期要求: 120 天。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8 标段划分:
注:投标人已在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2-2024)邵东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至六、八至十二标段]中中标单位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标段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备注 |
1标段 |
大禾塘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7464498.46 |
|
2标段 |
界岭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5332947.89 |
|
3标段 |
黑田铺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5118104.02 |
|
4标段 |
佘田桥、灵官殿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4091285.43 |
|
5标段 |
流光岭、砂石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361371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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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 |
杨桥、周官桥、火厂坪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2696541.24 |
|
7标段 |
九龙岭、仙槎桥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333669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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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段 |
牛马司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2607999.79 |
|
9标段 |
流泽、野鸡坪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185847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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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标段 |
团山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17911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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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标段 |
廉桥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1687746.14 |
|
12标段 |
两市塘、魏家桥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1673413.66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时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须具有的企业资质: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的应具备矿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2)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以行政主管部门工程监管系统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无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暗标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3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5暗标资料的获取及方式
暗标资料的获取: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以不记名的形式到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东市昭阳大道449-451号长沙银行6楼领取本项目技术标暗标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方式:现场获取
5.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承诺、保函、现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的开标室(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行政中心附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4.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7.4 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公司员工。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http://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邵东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0739-2668945)。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本项目禁止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转包和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邵阳市邵东市建设中路202号
联系人:刘祥
联系电话:188901733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邵东市昭阳大道449-451号长沙银行6楼
联 系 人:杜伟
电 话:1337899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