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700-00434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铁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奇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24 至 2023-03-30
撰写单位: 辽宁铁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吕奇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0434
项目名称: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期限:合同中约定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需求:
(一)基本要求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库房。
2.有健全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3.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资格的人员。
4.所用的消杀药物、器械符合规定的要求。
(1)交通工具:作业车辆、运输车辆。累计不少于4台。
(2)必要喷药器具:车载喷药机、超低容量喷雾机、背负式喷雾器等累计不少于10台。
(二)服务范围(合同中需明确详细的消杀服务地点)
1.蚊蝇防制负责区域:大型公园绿地及公园、广场内垃圾箱、人工湖等水体;大型广场、市内一级以上马路及两侧绿化带、果皮箱、窨井等;两河及两岸的绿地;垃圾场、农贸市场周边、二级转运站以及市内水冲公厕等。
2.鼠防制负责区域:市内公共区域、大型场所、背街小巷、重点环境场所排查堵塞鼠洞、毒饵站登记、投放鼠药。
3.病媒生物防制资料: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档案。(包括孳生地本底调查等各种考核资料)。
(三)消杀防制时间:
1、灭鼠: 1-12月份,每月检查鼠迹1次,每两月检查投药1次。
2、灭蚊蝇:6-9月份开展消杀;4月,11月,熏杀处理各1次。
3、灭蟑螂:随蚊蝇消杀同步开展
(四)消杀防制频次及要求
1、蚊蝇防制:6-9月,每月至少进行一轮消杀工作,7、8月以及重点孳生地每月至少开展两轮消杀工作。通过滞留喷洒与空间喷洒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灭蚊蝇,并对孳生地开展滞留喷洒。重点点位,例如:垃圾场、公厕、垃圾箱、垃圾收集点、农贸市场周边等,应根据蚊蝇密度,增加消杀频次。
2、鼠防制:
2.1、公共环境每月检查鼠迹不少于一次,每两月检查投药一次。对居民小区及街路小巷地毯式排查鼠饵站的缺失、破损情况以及布放位置、是否固定、编号、警示标识等是否齐全。并进行全面补漏、固定、编号、警示标识补充的工作。绿化带地毯式排查鼠洞、鼠尸、鼠粪等鼠迹,并进行投药、堵塞鼠洞、清理等工作。
2.2、每两月彻底清除毒饵站内潮解的鼠药,重新投放,并进行全面补漏、编号、警示标识补充的工作。绿化带地毯式排查鼠洞、鼠尸、鼠粪等鼠迹,堵塞鼠洞。
2.3、蟑螂防制:室外特殊孳生环境采用滞留喷洒进行消杀防制。
(五)消杀服务标准
GB/T27770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
GB/T2777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蚊虫
GB/T27772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蝇类
GB/T27773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蜚蠊
所规定的C级以上控制水平
(六)由政府购买服务,消杀公司购买消杀药品,进行消杀工作,中标价格中包含消杀药品和消杀服务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中考虑。
(七)药品参数
货物名称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
鼠药
有效成分:溴鼠灵 剂型:蜡丸 含量:0.005%  规格:500克/袋
灭蚊蝇幼虫颗粒
有效成分:吡丙醚  剂型:颗粒剂  含量:0.5%  
规格:500克/袋
外环境灭蚊蝇产品
有效成分:残杀威类复配制剂  剂型:乳油或悬浮剂  
含量:≧15%  规格:500克/瓶
滞留喷洒灭蚊蝇蟑螂
有效成分:氯菊酯·烯丙菊酯复配剂  剂型:乳油或水乳剂  
含量:≧15%  规格:1000克/瓶
毒鼠盒
水泥鼠盒:规格:长度≧30cm
高效氯氰菊酯烟剂
有效成分:高效氯氰菊酯  剂型:烟剂  含量:3%  
规格:200克/个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档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3、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供应商未进入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jz.gov.cn/)“首页> 帮助中心> 下载专区>投标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416-2110841),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能进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市府路55号
联系方式: 0416-3881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铁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29号301室
联系方式: 0416-2675555
邮箱地址: 1923951127@qq.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铁龙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10100677065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奇
电  话: 0416-267555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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