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金融科技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1820102802035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业银行金融科技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2]008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兴业银行金融科技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
2.2建设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东至漳江路,南为磁澳路,西至本茂路,北至王母礁路 。
2.3计划总投资:本项目土建部分总投资约2435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合计约为160000万元。
2.4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兴业银行金融科技产业园项目,包括科技研发中心、ECC监控大厅、生产服务设施、食堂餐厅、设备用房、电力工程、车库人防等配套用房,以及红线内室外管线、道路、广场、绿化及照明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209197.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4642.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4554.54平方米。
2.5计划服务期: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建安投资额(或建安指标限额)内;(2)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3)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4)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土建部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咨询: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驻场服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本工程一切相关专业工程。
(2)工程监理: 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包含土建、装修和安装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
(3)勘察: 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项目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8本招标项目土建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713.35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3.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房建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4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5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6拟派工程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7其他要求: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勘察、设计、监理每个专业工作内容不超过一家企业承担);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3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 年 1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 年 1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4)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2 月 19 日 09 时 30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0591-8631339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
联系人: 谢工、宋工
电 话: 0591-87513248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 1#1A 楼 7-8 层
电 话: 0591—282012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电 话: 0591-28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