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新建10KV供电工程(市政电源引入)施工
金额
905.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l0101g231122001001
预算金额905.9万元
招标公司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寇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4
公告正文
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新建10KV供电工程(市政电源引入)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DL0101G23112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己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哈新审投(初设)[202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10KV供电工程(市政电源引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新建10KV供电工程(市政电源引入)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路以东、F-01-02-01-01地块以南、规划50路以西、规划15路以北。
2.3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两进四出开闭箱一座,2*1600kVA变电所1座,新设电源至新建开闭箱转接新建变电所。
(1)哈尔滨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异地新建(养老中心)项目新建10KV供电工程(市政电源引入)施工新设两路电源。
(2)一路进线电源取自松北大道10kV陈家岗线05号环网箱待用11号间隔,在第一福利院红线内适当位置设2进4出开闭箱一座,新设10kV电缆至新建变电所,二路电源取自钢厂线19#/20#电缆之间新立电杆,新设10kV电缆至新建变电所。
(3)具体施工范围包含新建两进四出开闭箱本体及土建基础、新建变电所本体、高压电缆等全部工作。
(4)负责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正式电工程验收及交接工作,配合招标人一切关于本项目市政电源引入相关工作。
2.4计划工期: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3月24日,共9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负责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正式电工程验收及交接工作,配合招标人一切关于本项目市政电源引入相关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投资额):9059000.8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均五级(含五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安装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及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注:查询结果应以在“全文检索”中查询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 14 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 14 日 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执行"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6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7本项目将执行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规定,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8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整改结果的通知”(〔2023〕1576号)文件规定,列入上述文件内未完成整改的110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9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等16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2023〕1525号)文件和其整改的通知,列入上述文件内未完成整改97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10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鸡西九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列入上述文件内87家企业在3个月整改期间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11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9236、0451-58799237、0451-58799238。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1-58799237
招标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5066 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51-81391071
日 期:2023年11月 24 日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女士、曲女士
电 话:0451-84215818
日 期:2023年11月 24 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