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山公安局配合沪渝蓉监控设备敷设光缆代办工程施工询价
金额
8.54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txj0100-2024-3032
预算金额8.5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21-361001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

 本询价项目为 宝山公安局配合沪渝蓉监控设备敷设光缆代办工程施工询价、询价编号: CTXJ0100-2024-303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1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 8.54 万元,预估施工费用 6.76 万元(不含税价格)(预估施工费用已经包含安全生产费,所占比例为建安费的2%,安全生产费不作竞争性报价,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比例的,按国家、部委、集团或上海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建设地点上海电信宝山局所属区域

1.2询价范围: 宝山公安局配合沪渝蓉监控设备敷设光缆代办工程施工,具体包括:  公安委托对其监控等相关光缆设施进行迁移,其中包含6芯光缆1根及其搬迁所需管道。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工期要求: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 90 个日历日内完成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技术要求:供应商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中涉及使用临时电缆的,若工程投资中未开列,则由乙方负责提供。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施工费用折扣最高为100.00% (不含100.00%)。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质要求:

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级及以上,并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人员要求(须提供缴费期为唱价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唱价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处B类持证人员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供应商);

2.4信誉要求: 供应商20211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7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7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7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725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价项目的代理机构;

14)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0)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2024720830分至2024722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于网上购买,购买文件步骤:步骤 1: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信产管理咨询。步骤 2:回复购标书,获取信息。步骤 3:根据公众号指引流程完成购买。

3.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7260930,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17楼招标分公司会议室

4.1.1供应商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应答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代理人员接收应答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供应商。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4.1.2供应商也可以自行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应答文件。

4.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本项目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唱价,唱价当日,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代理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供应商进入线上唱价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应答文件递交时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供应商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4.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成交供应商公示将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6.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6.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21-36100171 

比选人地址:      泰和路255     

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  庄焰 张嘉伟 顾凯华    联系电话:  021-66262170 

电子邮件: zhuangyan.sh@chinaccs.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17 

邮编: 20005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帐号:602811158

出售询价文件联系人:韩晓旭;联系电话:021-62263591

6.2异议接收方式

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

 

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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